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效果评价
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效果评价
作者:许海茹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5年第5期
    许海茹
    摘要:随着新医疗体系在我国的广泛推进,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已经基本覆盖整个社会,如何提高医疗效率成为各地不断探索的目标,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并对医疗服务的效果进行了效果评价。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医疗服务;效果评价
    一、当下中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医疗待遇与筹资状况并不协调,导致重复参保和逆向选择问题的出现目前在新农村和城市内推行的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险待遇出现不一致的状况,在城市内工作的农民或者是居住在城郊交接地方的居民很容易被不同的保险政策误导,出现重复参保或者是选择保费低的参保。
    2.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变化较快,导致医疗保险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随着社会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省级医院乃至一些县级医院的门诊费用都处在不断上升的状况之下,居民在就医的过程中面临着巨额的门诊费用,这对于普通居民来说无疑是一项不小的负担,但是现阶段的医疗保险只是针对大病保障,对于门诊费用的报销不到三分之一,导致医疗保险的效用不能真正地得到发挥。
    3.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支出较快,保持医保基金平稳运行难度大
    随着社会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县级以上医院的住院费用呈现明显的上涨趋势,原因并不十分明确,并不排除其中包括了疾病率改变、人口老龄化形式等等,但是第三方付费带来的道德风险也无疑使得住院费用呈现增长的趋势农村医疗发展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加上每年农村医疗保障基金的结余率都较低,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顺利实施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实证分析1.实证分析的样本分别
    本次研究过程选用“门诊+ 住院补偿”这类大病医疗模式作为研究的干预组,将“个人账户+ 住院补偿”作为研究的对照组,评价大病医疗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效果。运用的基本研究原理是:
    政策干预的净影响=(干预组Y1-干预组Y2)-(对照组Y3-对照组Y4)
    此次研究过程中对研究样本的基本信息(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进行了统计,样本分析的结果
是干预组的平均年龄为37 岁,对照组的平均年龄为44 岁,二者无显著差异,干预组和对照组的文化程度有1%的显著差异,对照组和干预组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有5%的显著差异。在样本的个人身体健康(体质指数、自评健康、疾病严重程度、现阶段是否患有疾病等)进行了调查,有18%的人超重,4%的人肥胖,对照组明显高于干预组,差异在1%上显著。自评健康方面干预组高于对照组5%。对于样本个人生活方式(吸烟、饮酒、锻炼)这三个指标进行了调查,其中三者指标对照组都高于干预组1%的水平。
    2.门诊补偿模式对医疗服务利用的影响
    对这一效果进行评价研究的时候主要选择两周患病后就诊门诊就诊率、两周患者住院率、两周自我医疗率以及未就诊率。
    有数据调查可知,干预组的两周门诊就诊率下降了16%,对照组上升了2%,自我医疗组干预组上升了13%,对照组下降了13%,其余变量没有明显变化。在回归分析得出的结论如下:第一,门诊统筹制度明显降低了78%居民的门诊就诊率,也就是说家庭人均收入越高,门诊的就诊率越高,家庭人均收入每提高1%,门诊的就诊率提升36%。第二,对于自我健康评价差的居民,门诊率上升了42%。对于患一种慢性病的人就诊率比没有患病的人降低了40%,主要原因是家中有准备救急药物。第三,当门诊统筹措施实施之后,两周自我医疗率明显上升了3.921 倍,随着家庭收入增加1%,自我医疗率降低20%。
    3.门诊补偿模式对医疗服务利用的影响的结论分析首先,门诊统筹政策的实施改善了居民的日常医疗,尤其是有效降低了居民两周门诊就诊率,主要体现在65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以及收入状况良好的人之中,可见门诊统筹政策促进了医疗卫生的服务效率,减少了多余的服务措施,同时有效保障了居民的自评健康和生命质量。
    其次,门诊统筹政策对于居民的自我医疗水平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尤其体现在家庭成员中有在城市工作的家庭之中,这类家庭对于医疗保障体系有更深刻的认识,对于自我医疗水平有提升的作用。
    三、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几点建议
    1.统筹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
    中国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各个方面都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尤其表现在基金筹资、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医保经办管理这几个方面,因此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时候应当注意统一城乡医疗体系的标准和待遇,医疗救助措施也应当做到城乡一体化,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组织相关工作的开展,使其能够在一个相同的标准下服务大众,尤其要做到城乡医保的筹资体系相互适应,共同改进。
    2.完善门诊统筹制度,协调社区卫生服务
    门诊保障制度在我国医疗体系之中还没有得到广泛的推广,这对于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消极
的影响,因此应当积极推行门诊统筹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住院福利。及时保障门诊统筹制度对于改善“看病难”现象非常有益,不仅如此,门诊统筹制度有助于缓解医患之间的关系。扩大门诊小病的覆盖范围,与社区卫生机构形成合作关系,提升社区卫生机构的医疗水平,将其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之中,使得社区卫生机构能够就诊一些小病症,缓解大医院的负担的同时,还能减少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有助于完善社会的医疗水平。
    3.加快创新服务方式,优化供方支付方式,促进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居民对于医疗服务的要求愈发提升,医疗保障的供方应当及时优化服务方式,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创新产品,强化对于医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减少医保资金莫名浪费的状况,改善医保资金的流动性,在医保经办部门实施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制度相结合的支付方式,使得医保资金得到更高效率的使用。
    四、总结
    本次研究过程中首先对我国已有的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不足进行了阐述,在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样本分析的研究,探索了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中的门诊统筹政策对医疗服务影响的评级效果,并对研究的结论进行了总结分析,在样本调查和回归分析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医疗水平有了更深入的研究,并对现有的社会医疗保障政策的实施和医疗服务的效果提出了几点建议,期望我国的医疗水平能够在完善的社会
医疗保险政策下得到快速的提升,能够真正的做到惠民,真正改善城乡居民“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有效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和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陈新忠,俞云燕.从新加坡经验再看通道式个人账户的功能[J].卫生经济研究,2009, (1).
    (作者单位: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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