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贵阳市大学生城镇乡民基本医疗保险 知情告知书 | ||
姓 名 : | 学 号: | 身份证号: |
学 院 : | 专 业: | : |
现大学生参加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医保”)的参保工作已启动,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医疗权益得到保障,请学生本人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 ||
1、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学生可选择在校集中参保,也可选择回户籍地参保,参保后享受待遇一致。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 ||
2、我校所有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可参加城乡医保。 | ||
3、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执行全省统一标准280元/人。 | ||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期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3月31日。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的城乡居民,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
5、大学生参加城乡医保后,可享受门诊报销(新农合费用报销不包括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及大病报销。若学生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又同时办理了城乡医保,二者只能择其一报销。 | ||
6、2018年国家成立医保局,2019年全面对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并将身份认定数据融合,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参保报销,如不参加贵阳市大学生医保,将可能产生在贵阳市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的情况。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医疗费用的顺利报销,建议大学生参加城乡医保。 | ||
7、高校承担本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办理工作,具体报销及医保政策变动以医保局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 ||
本人已知情上述内容,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城乡医保后,未参保期间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学生签名: 学院盖章: 日期: | ||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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