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发展思考
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发展思考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高运凯  摘要: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市场业务既是适应金融市场竞争格局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必然选择。本文从金融市场业务的概念、起源和发展、特征、意义等方面对金融市场业务进行了全面的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市场业务  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金融全球化、银行服务综合化的形势下,银行产品创新的步伐日益加快,金融竞争日趋激烈。各类传统的信贷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基金及衍生产品市场业务的新型组合式银行业务快速发展,并成为银行的核心业务,带来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的蓬勃发展。
  一、 金融市场业务的概念
金融市场业务是商业银行的新兴业务,是指横跨境内外多个市场、连接本外币多个币种、包含债券外汇等多种工具,承担着资产管理、资金营运以及为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重要
职责。业务涉及外汇交易、金融衍生产品、债券投资、贵金属、商品期货、代客融资及代客理财等各项领域,其根据市场状况,为客户提供各项资金产品报价、研发资金业务新产品、为客户提供市场动态信息顾问服务等,能够根据客户个性化的需要提供全面、完善的各项金融市场服务,对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金融市场业务在银行的规模、收入贡献稳步提升,从传统的资金调剂部门,日益成为各大银行的资金营运、资产负债管理、金融产品创新平台和新的利润创造中心。
广义上讲,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既包括公司上市推介、证券承销与经纪、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也包括为金融市场运作及市场投资主体提供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银证转账等商业银行新兴中间业务。这些业务是商业银行围绕金融市场各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在推动同业合作的基础上,拓展传统业务领域,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狭义来讲,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金融市场结算及代理业务,主要包括为证券市场提供的清算与结算服务、代理券商经纪与零售业务、代理股票账户开户业务,以及基金托管、零售、代销业务。第二类是为券商和上市公司提供的融资服务,主要包括对券商提供短期资金融通、为上市公司提供搭桥贷款及股票质押贷款等资金
融通业务。第三类是为促进企业转制,带动商业银行资产优化而开展的新型咨询顾问业务,主要包括企业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兼并与并购、企业金融运作策划等。第四类是自营金融市场业务,包括债券、股票的承销与发售、买卖、转让及基金的发售、管理、买卖与转让。第五类是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银团贷款、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企业及项目财务与投资、发展战略顾问、企业资金托管、保理业务、个人投资者理财与投资顾问。以上几类是国际上商业银行通常的金融市场业务。其中,第一类与第二类是结算与代理性金融市场业务,属于商业银行利用传统业务优势为金融市场提供的服务,是边缘性金融市场业务。第三类至第五类则属于核心金融市场业务。
金融业发展前景  二、 金融市场业务的起源和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金融运行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更为激烈的新环境,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经营举步维艰。在此形势下,美国商业银行被迫调整服务功能、业务方向和竞争战略,提供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从资产/贷款基础上的战略转换为服务/费用基础上的战略,从传统上通过存贷业务获取有风险的利差的经营模式转换为通过金融中介服务,获取无风险或低风险的中介服务费。经过几
十年的演变,美国银行业务己经形成了以传统业务做大规模,中间业务提供主要利润,强大的信息技术作为支撑,业务品种繁多,门类齐全的经营模式。
从各国金融体系的实际发展来看,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正在朝相同的方向演进。被称为市场主导型金融体制代表的英美等国,通过金融集团的方式实现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以加强金融机构的全球竞争力。同时,被视为银行主导型金融体制的德国和日本,不断地采取措施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机构的业务界限、产品界限和地域限制被打破,商业银行通过全能银行或者金融控股集团的方式实现综合经营。
受金融市场发展及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政策的局限,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金融市场业务的时间并不长,业务创新仍然受各方面制约。从发展历程看,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发展大体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1年至2000年,是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的起步阶段。这一时期,法律明确限制商业银行从事金融市场核心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在这一阶段主要通过中间业务向金融市场逐步拓展,为金融市场各投资主体提供结算等金融服务。从产品创新看,这一时期商业银行推出的金融市场业务主要包括:(1)代理国债发行及兑付、政府债券承销等代理证
券业务;(2)证券交易资金清算、证券投资人资金结算、投资人账户管理等新型结算业务;(3)银证转账业务;(4)基金托管业务;(5)银团贷款、项目融资等新兴信贷业务;(6)上市公司企业财务顾问、资信评估等咨询、评估及鉴证业务。从整体上看,这一时期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创新较为迟缓,创新种类少,范围窄,法律法规约束性强。
第二阶段,2000年至今,是商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的加速发展时期。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监管进行了新的规范,金融市场业务获得了新的发展机会。自此,业务创新进入加速发展期。从产品创新情况看,此时发展的金融市场业务包括:(1)投资基金托管、基金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等各类基金业务;(2)各类代理证券业务;(3)代理保险业务;(4)代理政府债券发行、承销、兑付等债券业务;(5)证券公司等金融市场投资主体融资业务;(6)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及客户交易账户结算业务;(7)上市公司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金融信息咨询;(8)上市公司及其他金融市场投资主体财务顾问及投融资顾问业务。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也一定会越来越多,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购买和持有各种有价证券来优化其资产结构,从而使商业银行在充分兼顾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同时,争取最大限度的盈利。
  三、 金融市场业务的特征
商业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与其他业务相比,金融市场业务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从传统被动负债转向部分主动负债。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次级债、金融债券等方式,锁定商业银行的负债期限,以减少或消除流动性风险敞口。此外,推进资产证券化,将长期资产以证券化的方式通过债券市场销售降低商业银行整体资产的久期,优化存量资产结构。
第二,产品结构转变:由传统贷款业务部分转向投资。从国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到未来有广阔前景的企业债的发展,都为银行的闲置资金提供了新的资产管理途径,改变单一的资产结构,进行债券投资,实现资产多元化的有效组合。
第三,金融市场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既能解决资金出路问题,又能保证资金回收增值,其产品品种不断增加和更新,并且已经从银行间相互叙作发展到广泛为普通客户所接受和欢迎;同时与国际接轨使得扩大金融市场业务寻国际利润机会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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