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1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学生交通安全,制定学校与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学生家长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违反责任自负。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家长要教育学生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学生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来接送学生上学、下学。
4、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
5、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6、家长要护送低年级学生和幼儿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学校、幼儿园的交接工作。
7、家长必须保证自家孩子所骑车辆性能完好。
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幼儿园(章)
校长、园长(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2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暑假安全责任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4篇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4篇。
担保人:
XXX年x月x日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3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在学校学生的交通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4、各中小学要坚持中小学生上下学路队护送制和小黄帽路队制,使中小学生能够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5、各中小学要适时举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手抄报、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交通安全画展等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6、各中小学要密切与县交警队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7、有校车接送学生上小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与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8、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南城县教育局(盖章): 学校(盖章):
局长签字: 王志勇
校长签字: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4
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争创文明交通安全学校,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学校特与学生及家长签定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学、放学时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骑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车上学。
8、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打闹追逐,违章载人等。
9、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车辆。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
10、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1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要求学生自愿参加平安保险。
12、班级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经常召开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及时纠正不良的交通行
为。
13、完善各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及时沟通交流信息。
14、1-3年级在校学生必须由监护人接送。
15、4-6年级学生,因特殊情况,监护人不能接送的。在学生、监护人自愿的基础上,学生也可骑自行车上学。但学校不负因骑自行车上学,造成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学生 班主任
家长 学校查学勇(章)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5
为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家校联手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习惯,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在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希望家长能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准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家长保证孩子上下学乘坐车辆的安全。不包、租车上下学,不要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不要乘坐“三超”车辆(超速、超载、超员),不要乘坐“三违”车辆(违法行车,摩托车、农用车载人,有危险品车辆载人,报废车辆),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严禁在校门口乱停乱放,应远离校门接送,不阻塞学生行走通道,保证学生路队畅通。
8、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家校距离一般不远,因此学生一律不准骑车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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