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精选6篇)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1
为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学校和家长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校方面:
1、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督促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
2、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
3、学校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二、家长方面:
1、不让学生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的车辆上、放学。
2、不让学生坐农用车上、放学。
3、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放学。
4、学生不能自己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上、放学。
5、要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责任人:
日期: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2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与将车辆停放校内的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其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无条件遵守执行。
一、除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或本单位教职工车辆外,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教职工亲友车辆需进入校园内的,由教职工本人引领,按规定进入校园,停放于规划车位。
二、本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需进入校园时,须将《邵庄初中车辆出入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处以便查验,无此出入证安保室一律不得放行。所有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
随意乱停乱放。
三、非工作需要,所有车辆不得驶入综合楼前、操场、篮球场、餐厅前、教学楼前等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
四、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限速在每小时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与行人抢道,学生在校道集体活动时,机动车辆不得驶入。
五、严禁在校园内学车试车,不得将车交由无驾驶证者驾驶,摩托车在校内禁止搭人。校内禁鸣喇叭。
六、本校教职工,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开赌气车、英雄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七、严禁本校教职工以营利为目的用私家车搭载学生。尚处于实习驾驶期的教职工不得无偿搭载学生。
八、自觉监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或车况不好的、超载的车辆。
九、学校小超市、卫生室、食堂有业务来往的客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十、对违反协议经警告不改的车主,学校将收回《邵庄初中车辆出入证》,拒绝该车入校。
十一、对驶入校园的车辆因驾驶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者,车主必须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3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未成年人管理办法》和《嵩明县校园安全管理办
法》及《新春邑小学安全责任书》。你的孩子在或未在学校住校。上下学需要家长亲自来接送。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学生接送人员出、入学校,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上学、放学时间
早晨到校时间:7:25 上午放学时间:11:40
中午到校时间:12:25 下午放学时间:16:30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 二、有关要求
1、家长要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熟悉学校作息时间,按时送孩子上学,按时接孩子回家,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照顾好孩子上下学途中安全,培养孩子良好习惯。
2、为保证安全,非直系亲属来接孩子需要家长提前通知班主任。
3、家长在学校大门外接送孩子,轿车或者三轮车等停在公路旁,不得进入校园。若有事需提前,经门卫、安保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办完事情,告知门卫后尽快离开学校。
4、委托来接送孩子的人,应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且要提前告诉老师。
5、家长要尊重、理解和支持学校门卫、安保人员的工作,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制度,积极配合门卫人员维持好上下学校门口秩序,做文明家长。
6、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校,孩子来校时家长应检查孩子的口袋,如有发现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等)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
7、家长如有事将孩子带出学校,必须经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同意签字或者《出门条》,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离校。
8、由于种种原因或借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学的,孩子在上、放学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孩子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责任人:
日期: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4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的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每学期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每天放学时,派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让家长接送,不按时接送的学生自行回家,学校不再管理。
3、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二、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载货汽车(如:微型客货两用车等)上、放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3、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4、家长必须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5、学校严禁任何年龄阶段的学生骑自行车上、放学;
6、家长应及时接送学生,委托接送者学校不追查委托人身份;对于不接送的学生学校不再追查学生使用的交通工具,安全家长负责。
7、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自负。
三、本责任涉及车辆指所用交通工具也涵盖步行,所涉及驾驶员指所有驾驶任意交通工具的人。
四、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有效,有效期至下次签责任书止。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其行为要对自己、对学校、对家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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