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公交公司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背景介绍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乘坐公交车的出行安全,学校与公交公司达成以下交通安全责任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责任分工
2.1 学校责任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责任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学校将承担以下责任:
1.提供规范的乘车指导:学校将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向师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教授正确的乘车规范和技巧。
2.设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学校将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交通安全管理方案,监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
3.定期检查公交车车况:学校将与公交公司协调,定期对公交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4.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学校将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理能力,制定并实施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5.建立交通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学校将建立健全交通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妥善处理交通事故,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2 公交公司责任
作为运营公交车辆的企业,公交公司应承担以下责任:
6.保证驾驶员资质:公交公司将合法聘请具备相关驾驶资质的驾驶员,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和培训。
7.维护车辆安全:公交公司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对公交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运行状况良好。
8.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公交公司将提供清洁、整洁、舒适的乘车环境,确保师生的乘车体验。
9.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公交公司将组织驾驶员参加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确保行车安全。
10.安排合理的运营计划:公交公司将根据学校上下学时间,合理安排车辆运营计划,保证师生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三、监督与评估
为了确保责任的落实和交通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双方将进行监督与评估。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
3.1 监督机制
学校与公交公司将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双方负责人将对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3.2 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安全教育和宣传的开展情况。
12.公交车辆的运行状况及驾驶员的工作表现。
13.学校与公交公司的沟通和协作情况。
14.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和教训总结。
四、纠纷解决
双方在合作中如发生纠纷,将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解决。
五、生效与终止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终止本责任书或进行适当的修改。
六、附则
本责任书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如发生重大变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将及时交流、协商并作出友好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校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公交公司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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