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交通安全责任书模板与校产(物品)管理有关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规定
校交通安全责任书模板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家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落实,确保交通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方面:
1.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上学和放学时,派门卫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
3、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提醒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三无车)。发现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要予以制止,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报告公安、交通运输、教育部门。
4、经常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如:三轮车、载货汽车、微型客货两用车等)上、放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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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3、对自发___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4、学校严禁任何年龄阶段的学生骑自行车上、放学;
6、___年级学生要求家长应接送,其他年级的学生如遇恶劣天气要求家长亲自接送学生,对于不接送的学生,安全由家长负责。
7、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自负。
8、家长接送学生不能饮酒后驾驶,不能超载。
校产(物品)管理有关规定
l、物品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均应事先填写物品采购单,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核,交总务处批准后,方可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2)一切购进物品,均须保管员验收,登记入库,___由经手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2、物品领用和出借制度:
(1)领用物品。均须办理领用手续。日常易耗品登记领用,非易耗品由总务处主任批准领用。
(2)外借物品、器材、校舍、场地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须总务处同意,并办理出借手续。借用结束,按时归还。物品归还须由保管员验收,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学校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1)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学校与部门二级管理。各部门均要确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财产的管理。
(2)总务处主任及专职保管员要负责保管好全校的公共财产,并加强对部门分工管理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3)总务处要负责管理全校固定资产总帐,不论资产来源,不论外购、调拨、外增、自愿捐入帐,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每年对固定资产清查一次。
(4)学校仪器设备,确系无法使用,要办理报废手续。由保管员填写报废单,并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主管校长批准。
4、建立校舍档案资料。校舍总平面图、校舍建筑及大修的有关资料以及照明、电话、广播、下水道等的线路图都要归入档案,并入档案室。具体内容有:
(1)学校总体规划图(包括房舍、水、电线路、广播线路图等及花草树木)
(2)现有建筑布局图(包括各幢名称、建筑面积、造价、建筑设计图纸、竣工日期及现有质量情况)
(3)历年校舍增减情况及维修记录。
(4)历年地产变更情况记录包括征用、割划的面积批复、协议等。
5、做好房地产的检查、维修工作
(1)规定专人负责,定期维修,教室办公室用房每年粉刷一次,黑板每年油漆一次,门窗五年加漆一次。屋面渗漏半年检查一次。
(2)总务处主任经常检查房屋情况,督促有关人员管好房舍,发现危房要及时研究作出处理。重大问题向校长汇报。
(3)学校领导应加强对房地产管理的领导,主管校长要___有关人员对全校房舍及所有建筑设施每年检查二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做好房地产的使用管理工作。
(1)总务主任对全校房地产的使用要协助校长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地产的利用率。
(2)房地产管理采取分组管理和使用。生活用房和仓库由学校专人管理,教学用房由班级和教研组管理使用。
(3)外单位临时借用房地,必须经总务处同意,并收取租赁费。若借用时间较长,须经校长同意(私人不能借用学校用房、用地) (4)禁止车辆驶入操场,总务主任和体育器材管理员,体育教师均负有管理责任,对违反规定者必须当场禁止。对不接受教育者要扣车,重者应处理。
7、关于住宿管理:
(1)需在校住宿的教职工和学生,均需向校长室或教导处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同意后由总务处安排。
(2)凡住校者,都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爱护管理好一切物品,不得随意改变宿舍的内外结构。学校严禁外来人员留宿,违反者处理。
(3)凡住校者,应自备一切日常用品。公私财物均应登记造册,送交总务处。住校人员必须做好“四防”工作,私人物品进出学校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4)住校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使用私人电器须经允许,电炉不准使用,违者;白天开无人灯、夜间开通夜灯者,均应增交电费并处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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