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标准
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本部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管理内容和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本部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使用本标准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要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994.2.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GB 17859-1999 国家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Q/HD 212.04—2007 软件开发与维护管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办公自动化
办公自动化就是将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系统科学及行为科学应用于传统的数据处理难以处理的数量庞大且结构不明确的、包括非数值型信息的办公事务处理的一项综合技术。
4 职责
4.1 主管领导
4.1.1 审批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管理方案及相应人、财、物等资源;
4.1.2 对信息系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4.2 信息中心
4.2.1 办公自动化系统技术路线及方案的确定。
4.2.2 系统建设、功能完善、版本升级等维护改造工作。
4.2.3 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定期全备份。
4.2.4 及时完善和提高系统的功能。
4.2.5 确定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整个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系统级管理。
4.2.6 为系统应用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4.2.7 办公自动化增值系统的实现。
4.2.8 收集各部门办公自动化意见。
4.3 总经理工作部
4.3.1 制定用户权限,负责提出办公自动化功能需求。
4.3.2 向系统应用人员反馈意见。
4.3.3 负责对各部门所提功能需求提出意见。
4.4 相关部门
4.4.1 参与本部门相关的新软件功能审定,配合调试并参与验收,监督。
4.4.2 提出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办公自动化增值系统的流程设计方案。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本标准依据的流程
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流程(见附录A)。
5.2 测试新系统性能
信息中心工作组就开发好的系统,对其功能、流程等进行一系列的测试。
5.3 检查、解决问题
信息中心工作组及时检查、解决测试中发现的问题。
5.4 审批、投入运行
信息中心工作组将测试结果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批准合格后,信息中心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
5.5 提出申请
5.5.1 公司各部门提出信息系统需求(如申请办公自动化人员ID、修改办公自动化公文流程或提出计算机入网等),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信息中心。
5.5.2 各部门、单位上报申请人员名单、机构设置表、用户职能等。
5.6 审核、审批
公司信息中心根据办公自动化系统开发实际情况,审核用户资料的合理性,将用户清单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5.7 确认、注册用户
5.7.1 相关计算机专工对申请入网的计算机进行安全检测。如果发现计算机存在病毒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则对计算机进行病毒的查杀工作直至确保计算机安全后才进行IP地址的划
分、连接入网、分配办公自动化人员ID等工作。
5.7.2 计算机专工处理完毕后,及时进行记录并汇报给信息中心领导。
5.7.3 公司信息中心对审批通过的用户进行确认。
5.7.4 公司信息中心将用户注册到服务器。
5.7.5 公司信息中心依据注册用户资料生成数据库系统。
5.8 分配用户权限
5.8.1 公司信息中心根据注册人员信息,合理分配用户的使用权限。
5.8.2 用户权限分为公司领导、三总师、部门领导、部门主管及其他一般工作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含办公室秘书处)五级管理:
a) 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可以查阅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的任何信息,拥有公司发文的签发权限。
b) 三总师:拥有公司发文、签报、会议纪要拟稿、审稿,在授权范围内签发有关文件,部门发文签发,收文拟办、阅办,部门会签等权限。
c) 部门正副部长:拥有公司发文、签报、会议纪要拟稿,部门发文拟稿核稿,收文阅办,收文运转,收文阅办,部门会签等权限。
d) 部门主管及其他人员:拥有公司发文、签报、会议纪要拟稿,部门发文拟稿,收文阅办等权限。
e) 特殊岗位人员除拥有部长级正常权限外,秘书处还拥有公司发文核稿,公司签报、收文的拟办,查阅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的任何信息的权限。
5.9 用户帐号管理
5.9.1 用户帐号的建立由信息中心负责。
5.9.2 凡使用公文处理系统人员的用户注册名称一经确定,一般不再变更。
5.9.3 因工作调整(含人员职务变动、人员借调和调入、人员调出等情况),需要变更的,
用户帐号申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5.9.3.1 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好软硬件环境。
a) 操作系统:Win 98/Win Me/Win 2000/Win XP;
b) 浏览器:IE6.0或以上版本;
c) Office软件:Office 2000及以上版本。
5.9.3.2 本人填写“XX公司本部办公自动化系统用户变更申请单”(由信息中心提供表格样式)。
5.9.3.3 经本人所在部门审核,人事部核准后,由信息中心按照办公室核定的相应用户权限进行系统设定。
5.9.3.4 用户帐号与密码由信息中心负责通知。
办公自动化管理
5.9.4 业务主管、系统管理员及其他计算机操作员必须明确自己的操作权限,认真管理好
自己的登录密码。登录密码更换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机密级信息的口令(或密码)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周;绝密级信息不得上网。
5.9.5 OA用户离职前,须到信息中心办理电脑移交及OA注销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10 填写用户清单
信息中心根据所注册的用户,整理形成“办公自动化用户清单”。
5.11 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
5.11.1 要定期进行系统备份。备份至少保持一式两套,并存放在温湿度适宜的磁介质库中(环境温度: 14℃- 24℃;相对湿度:45%-60%)。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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