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两部联合发布《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两部联合发布《进⼀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
⼯作的实施意见》
11⽉7⽇,⼯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进⼀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从严从快全⾯落实电话⽤户实名制、⼤⼒整顿和规范重点电信业务、坚决整治⽹络改号问题、不断提升技术防范和打击能⼒、加强⾏业⽤户个⼈信息保护、强化社会监督与宣传教育、强化⾏业监管与责任追究、切实强化防范治理的⼯作保障⼋项重点⼯作。
《意见》对加快完成未实名电话存量⽤户⾝份信息补登记提出明确要求:
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快推进未实名⽼⽤户补登记⼯作,在2016年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各移动转售企业要对170、171号段全部⽤户进⾏回访和⾝份信息确认,对未登记或登记信息错误的⽤户进⾏补登记,2016年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登记的,⼀律予以停机。
《意见》提出严格限制⼀证多卡。
2016年年底前,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应全⾯完成⼀证多卡⽤户的摸排清理,对在本企业全国范围内已经办理5张(含)以上移动电话卡的存量⽤户,要对⽤户⾝份信息逐⼀重新核实。同⼀⽤户在同⼀基础电信企业或同⼀移动转售企业全国范围内办理使⽤的移动电话卡达到5张的,按照六部委《关于防范
和打击电信⽹络犯罪的通告》第四条相关要求处理。
《意见》提出坚决清理⽹上改号软件。
企业信息搜索软件
2016年11⽉底前,相关互联⽹企业要通过关键词屏蔽、软件下架、信息删除和账户封停等⽅式,对⽹站页⾯、搜索引擎、⼿机应⽤软件商城、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上的改号软件信息进⾏深⼊清理,切断下载、搜索、传播、兜售改号软件的渠道。
在企业侧技术⼿段建设⽅⾯,
《意见》要求在2016年年底前全⾯建成防范打击通讯信息业务管理系统和⽤户终端侧安全提⽰服务两类技术⼿段,2017年3⽉底前全⾯建成⽹内和⽹间不良呼叫号码监测处置系统,综合运⽤多种技术⼿段持续提升企业侧技术防范打击能⼒。
在严格保护⾏业⽤户个⼈信息⽅⾯,
《意见》要求,2016年11⽉底前,各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和互联⽹企业要全⾯完成⽤户个⼈信息保护⾃查,重点检查营业厅、代理点等环节⽤户个⼈信息保护管理和涉及⽤户个⼈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加强内部安全审计,严肃处理⾮法出售、泄露⽤户个⼈信息的问题。⼯信部将结合2016年⽹络安全防护检查⼯作,对基础电信企业、重点移动转售企业和互联⽹企业开展抽查,对于明知存在严
重安全隐患仍不采取措施的,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此外,《意见》还进⼀步强化⾏业监管与责任追究。
⼀是强化属地通信管理部门⾏业监管责任。
⼆是建⽴健全基础电信企业责任追究机制。
三是健全移动转售业务监管和违规退出机制。
四是加⼤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代理商违法违规⾏为的惩处⼒度。
五是建⽴通信⾏业防范打击通讯信息“⿊名单”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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