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精选
  为加强本工程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标准化。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
  一、持证上岗的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平安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信号指挥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
  二、岗位等级
  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QB/GL03-02〕。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
  三、岗位种类
  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
  1.需持国家、河南省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本集团公司或工程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信号指挥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等勘察与测绘局部工种。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方法
  1.取证:经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局有关管理规定参加
  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工程综合部保存备案。如有丧失,报综合部协助补办。
  3.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有关规定、公司的规定,由综合部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行审批。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
性。
  4.各部门负责人或工程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定。
  5.平安环境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工程部执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报综合部,并纳入工程考核中。
  一、目的
  为标准员工上岗资格的管理,对在岗人员工作技能有效识别及监督,鼓励员工不断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部一线员工、品质保证部一线员工,包括操作员、检验员、教练员、组长。〔各特殊工种的上岗资格证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一级岗前培训、组织上岗资格相关的考核、发证资格审核、颁发资格证及相关资料的存档。
  3.2生产部、品质保证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二级、三级岗前培训,并根据各岗位员工上岗资格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实操培训及考核。
  四、员工一级、二级、三级培训内容
  一级培训内容:
  二级培训内容:
  部门级入职培训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培训时间:8~12课时。培训的内容主要有:部门组织结构、部门主要工作内容、管理制度、部门主要管理流程、暗房生产平安本卷须知、产品主要特点及质量要求等。
  三级培训内容:
  班组级入职培训由班组长统筹安排,执行新员工的“试用期培训方案〞。培训时间:4~7
周。培训的内容主要有:班组人员介绍、岗位工作内容、暗房环境适应、岗位平安生产本卷须知、岗位作业指导书、岗位技能实操训练等。
  五、上岗资格的划分与鉴定
  根据任职者从事岗位的各个阶段,划分为学习期〔无技能〕、合格期〔技能一〕、熟练期〔技能二〕、胜任期〔技能三〕、管理期〔组长〕五个阶段,五个阶段分别发放红、黄、蓝、绿、橙上岗证〔牌〕。
  5.1学习期〔无技能〕:
  1〕首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不少于20小时的新员工入职培训。然后员工交由所在部门
  实施新员工二、三级岗前培训;
  2〕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考核合格,确保其对公司规章、制度、理念、文化、体系及平安等各方面全面了解,且根本掌握了所在岗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经核准后发放红上岗证,员工方可上岗学习。
  3〕持红牌的人员,安排在外包装、外包装除打印标签以外的岗位、内包装的贴签、装车、装箱和材料准备工位、内包装的封口和材料准备工位,PVC膜断料、打标、外包装、材料准备工位,生产部门应安排人员进行检查、指导,对于重点工作应给予全程监督、辅导;
  4〕新员工入职在接受完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培训及部门安排的相关平安生产、技能操作等培训。
  5.2合格期〔技能一〕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员工上岗后参加了所在部门不少于16小时,知识技能得到进一步的稳固和提升;
  2〕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技能一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及部门组织的实操技能考核确保其可以较为熟练地操作岗位上的设备和工具等,具备岗位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能满足该岗位根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要求,颁发黄上岗证。
  5.3熟练期〔技能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员工通过技能一考核达2个月及以上在岗工作时间;
  2〕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技能二考核,在操作水平上已较为熟练,工作效率高,品质好,极少出现人为错误的现象,无平安生产事故和品质事故,颁发蓝上岗证。
  5.4胜任期〔技能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通过技能二考核达2个月以上在岗工作时间;
  2〕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技能三考核,完全胜任此岗位,具备教育和培训其他员工的资格,颁发绿上岗证。
  5.5管理期〔组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班组长岗位出现空缺,人力资源部同意并组织聘任考核;
  2〕员工已取得教练员资格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在岗工作时间;
上岗证在那里办  3〕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班组长综合考评,具备班组管理根底知识,且无平安生产、品质事故发生的,可聘任为班组长并颁发橙上岗证书。
  六、各上岗证相关要求及待遇
  6.1员工未领取黄上岗证的,在规定的岗位范围内作业,私自超范围岗位操作的,一经发现扣当月绩效10分处分,对于因无证操作造成事故的,依公司相关规定加倍予以处理;属部门人员安排的,一经发现扣负责安排的人员及部门主管当月绩效15分处分,对于因无证操作造成事故的,依私自操作造成事故情况处理方法处理,负责安排的人员及部门主管分别承担20%的责任。
  6.2未取得黄资格证的,不可以报考蓝资格证。员工取得黄资格证时,享受对应技能级别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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