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3
期
作者简介:曹哲,女,1992年出生,河北石家庄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现在的工厂大都实行机械化生产,可是这也很容易造成职工因为机械而受到伤害,并且机械工作时那轰鸣的声音也很容易使劳动者因为长期在嘈杂的环境中而引发职业病。这些不仅使劳动者的身体受到伤害,也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工伤认定也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1工伤
我国目前对工伤虽然没有一个确定的概念,但我国现在对工伤有个普遍认同的观点就是:工伤分为两类,一是劳动者的伤残或死亡与工作有关;二是劳动者因工作中的某些原因所患的疾病。像
“尘肺”这类是因为劳动者长期从事煤矿等含有粉尘的工作,因长期吸入一些小颗粒而使人的肺部受到损害,人们把这种因长期从事某工作而遭受的损害称为职业病。在现实生活中,职业病受经济、
生产力水平的影响,通常由主管部门明文规定。2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其实就是一个确认程序,是指员工在上班过程中因为受到了某种伤害或者是在工作中因为某种因素导致身体患某种职业病后,其所在公司、员工自己或其员工的近亲属、公司的工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为该员工所受到的伤害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的请求。该政府机构在接到该申请后经审查,对符合构成认定工伤的条件的,作出予以认定为工伤的决定。这个过程我们称之为工伤认定。
3我国工伤认定存在的问题
3.1工伤申请主体申请先后顺序不明确
我国法律虽然规定劳动者出现工伤时首先由第一顺位申请人先提出申请,在第一顺位申请人没有按时提出后,才能由第二顺位申请人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这样规定增加了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在职工受到伤害时,能够使他人代为申请工伤认定,保障了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但《条例》并没有对第二顺位的申请人确定先后顺序,这样很容易出现若第一顺位的申请人没有按时申请工伤认定后,其第二顺位的申请人存在申请争议。也没有规定职工近亲属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申请还是以职工的名义进行申请,对于工会也没有做出类似的规定进行解释说明。申请名义的不同其所享有的权利也是不同的,所以这样模糊的规定很容易使第二顺位申请人之间出现争议。
3.2工伤认定主体权责不清晰
根据《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从制定标准到执行再到监督这整个过程都是由同一个政府部门来完成的。我们可以把这个程序看成现在流行的歌唱类选秀节目,若这个选拔赛从初赛开始其所有的规则制定、评委点评和网友投票都是由电视台一家说了算,那样的话冠军其实早已经内定好,而其他选手也只是陪冠军走了个过场。同理,如果工伤认定从开始的标准到最后的审查监督这整个过程都是由一个部门完成的,这也很容易造成申请人在申请时也只是仅走了个过场,而最后的结果其实早已有了定论。所以这样的制度存在严重的弊端,
按照此程序进行认定工伤也会大大的降低其公平、公正。造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方面的“一言堂”。也很容易有“官官相护”,造成内部腐败的局面。
3.3工伤认定机构的管辖存在问题
工伤认定机构的管辖单一对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时带来很多问题。当今社会,农民工进城打工人数增多,人口流动性大。很多农民工被迫自己一人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城市进行工作,来挣钱养家。他们本来在外地打工就背井离乡,
自己孤单一人进行打拼。他们受伤后也不能及时得到家人的照顾,而我国《条例》还规定他们受伤后还只能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也就是说当员工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而受到伤害时,如果其所在工厂再对其不管不问,那么受伤的员工在另一个城市的生活将寸步难行甚至
其能否生存下来还是个问题。
4工伤认定完善的建议
工伤认定是《条例》中关于工伤保险最基础的内容,只有能够认定为工伤,才能进一步履行工伤保险的下一步内容。但现行的《条例》在对工伤认定的内容上还是存在一些不足,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希望可以对完善我国的工伤认定起到帮助的作用。
4.1完善工伤认定的主体
我国现在认定工伤从标准到执行再到最后的监督,这一系列的过程都是由一个部门自己制定的,这样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做法不利于我国的工伤认定,我们应把工伤认定的执行与监督分开,设置一个类似于消费者协会的社会团体,
由这个社
浅谈劳动者工伤认定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曹哲
大宅门的演员普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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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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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3
新春手抄报2021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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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婚庆行业中劳务派遣制度的建议
针对婚庆行业中劳务派遣现象的具体分析和研究,发现其中最明显的问题是劳动者的相关劳动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我们有必要通过不同的方面对劳务派遣制度中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首先,完善劳务派遣制度的相关立法。针对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务派遣制度相关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需要加以改变和完善,主要应以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为主,特别是用工期限、劳动者工资标准、劳动者福利保障等问题,应该进行明确和详细的说明与规定。避免和减少一些婚庆公司利用相关法律规定中的漏洞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制氮气其次,加强劳务派遣市场监管。婚庆行业中劳务派遣的泛滥与相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是有着直接关系的,因此如何加强市场监管,是相关行政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强婚庆行业的市场监管,规范整个社会中婚庆行业的行业秩序,明确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这对保障在劳务派遣三方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非常有必要的。
最后,提高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就业形势严峻成为我国一直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之一,现实的环境导致求职者处于一种弱势的状态,因而这就要求派遣劳动者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签订劳动合同前
要深入了解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情况。当自身的劳动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时,应该积极引导和鼓励劳动者自己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4结语
劳务派遣的劳动力资源分配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也越来越被现代企业所采用,劳务派遣自身具有种种与现代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特点与优势,但是因为劳务派遣滥用、市场监管不严、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等原因,虽然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受到普遍而广泛的采用,但是在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劳务派遣制度的出现是与现今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相适应的,我们在承认劳务派遣制度存在优势和发挥作用的同时,还应该发现其中存在的隐患。虽然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在法律上已经实现了进一步的完善,但是针对婚庆等具有自身专门特性的行业在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时存在的问题,还是很容易被忽视的,因此我们应该保障相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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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华伟.劳务派遣法律制度研究[J].法制博览,2017(07):89~91.
国庆阅兵仪式几年一次会团体来执行,由政府部门来制定标准和进行监督,有利于政府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冗杂的机构,能够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速度。
4.2明确工伤认定的范围
保险公司述职报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也在渐渐的发生着改变。但我们的工伤认定范围依然采取列举式原则,把能够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清楚地列举出来。这样虽然可以使人们清晰地辨认出在申请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但这种方式也存在很大的弊端,因为法律的作用本来就是为了解决问题,但由于列举式的滞后性对于新发生的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由此会丧失法律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把工伤认定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的经验、方法进行总结,归纳出其有用的指导性原则,把原则和列举式的条文相结合。在条文列举的情况穷尽时用原则来判断是否该伤害、职业病可以认定为工伤,增强工伤认定的灵活性。
4.3简化工伤认定的程序
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对劳动者提供的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可以实行事后审查,若证明劳动者提供的是虚假的材料可以对其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如,严重的可以入刑等等。但对于其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供的材料应按照存在劳动关系而给予其申请工伤认定的机会。我们政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人性化执法,把最紧要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很
多事情可以重来但生命不能重来,说不定那些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就是那个受伤职工的救命钱,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贫困的劳动者在受到伤害后因没钱而住不起院,从而耽误危害健康、甚至死亡的情况。而事后对劳动关系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提高人们违法的成本,减少人们弄虚作假的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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