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持证上岗管理规定6篇
书目
第1篇a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第2篇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第3篇a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第4篇煤矿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第5篇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第6篇煤矿入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平安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二、特种作业工种范围
本公司目前的特种作业工种是指:
1.电工(安装、照明、修理)由市供电部门培训发证。
2.起重机械作业(塔吊、汽吊、施工电梯、开机和指挥)由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3.金属焊接(气焊、电焊)有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4.机动车辆驾驶员由市公安局交通车辆管理部门发证。
5.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吊装工)由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对操作人员本人及他人和四周设施的平安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者。
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本单位的一般平安学问普及教化外,必需取得本工种规定的专业部门培训考核的合格证书,才能上岗独立操作。持有学习证、实习证者,必需有师傅带领在场一起操作,不准单独顶岗操作,没有取得本工种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该工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者,必需按规定参与定期复审,超出规定期限不参与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接着从事本工种独立作业。
四、[管理]
公司平安生产部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平安生产进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的检查,仔细查处违章作业行为。
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工程施工现场不得运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种工种作业。
公司劳务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驾驭公司内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在工程项目的配备、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及取证后的教化培训等状况。定期检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的有效性状况,刚好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复审工作。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公司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依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
一、持证上岗的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
机关管理岗位:档案员、劳资员、内审员、统计员、预算员。
施工管理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平安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
描述员、统计员、信号指挥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仓库保管员。
二、岗位等级
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qb/gl03-02)。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凡本公司所涉及的与施工有干脆关系的岗位,若岗位有等级要求,均应在中级以上。
三、岗位种类
依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
1.需持国家、湖北省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别工种。
2.允许持本院集团公司或公司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
、预算员、仓库保管员、信号指挥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描述员等勘察与测绘部分工种。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方法
1.取证:经总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院有关管理规定参与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上岗证在哪里办 2.证书运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公司综合部保存备案。如有丢失,报综合部帮助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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