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概念
1.所有权基本概念:所有权人拥有特定的动产和不动产,对其动产和不动产享有全面的支配权利。完整的所有劝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项权能可以与所有权发生分离,而所有权人并不因此丧失其所有权,但其所有权因此而受到限制。
2.不动产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地上建筑物属永久权。
3.房地产权属(产权):是指经权利人申请,由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将有关申请人的房地产权利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的法律行为。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4.产权证的识别:产权证包括产权登记号、产权基本资料(权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房屋坐落、建成年代、产别、土地状况、房屋状况等)、产权登记时间、产权登记种类、产权证附图。
5.已购公房也叫售后公房,是按照国家房改有关售房政策以标准价、优惠价、成本价向符合分房条件和已取得住房使用权的住房出售公有直管和自管住宅。
直管房即直管公房,所有权归国家,每月使用者须交纳房租。管理形式表现为某市某区某个房产经营管理所,简称房管所。自管房即国有企业响应国家政策或集资或自建而分配给本单位职工的福利房,自管房的产权归单位。直管房和自管房出售给个人后即为已购公房,产权归个人所有。
房地产转让
1、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房地产转让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有偿转让包括房地产买卖、低债、入股等行为,无偿转让包括房地产赠与、继承等行为。
2、 房地产买卖:房地产权利人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一定价格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3.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转让他人的人称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赠与的人称受赠人。
赠与手续及费用:当事人需提交证件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房屋评估报告;房地测绘证明;权利申请人身份证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缴纳税费标准是:
类别 | 受赠人 | 赠与人 | |||||
手续费 | 契税 | 印花税 | 登记费 | 印花税 | 营业税 | 手续费 | |
个人赠与 | 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 | 6%或3% | 5元 | 80元/套 或80--800元/宗 | 5元 | 免征 | 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 |
单位赠与 | 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 | 6%或3% | 5元 | 80元/套 或80--800元/宗 | 5元 | 5.5% | 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 |
(1) 税、费以评估价格为计征基数。
(2) 1997年10月1日(以赠与公证材料确定的日期为准)前受赠房屋的,按6%计征契税;自1997年1 O月1日起受赠房屋的,按3%计征契税。
(3) 赠与房屋为住宅的,按6元/平方米计征交易手续费,由双方各承担50%;赠与房屋为非住宅的,按10元/平方米收取交易手续费,由双方各承担50%。
(4) 赠与房屋为住宅的,由受赠人按80元/套交纳产权登汜费;赠与房屋为非住宅的,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100-500(含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1500(含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1500-3000(含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由受赠方交纳。
(5) 公证费2%。
(6) 该类房屋赠与不包括已购公房赠与。(已购公房赠与有土地出让金1%)
4. 房地产继承:是依照法律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产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 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
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三)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一般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第二步: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房地产权证原件;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二)费用:登记费:80元/件;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权证印花税:5元/本;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契税免缴。(三)办理期限:25日内。
过户流程
一手房办证的流程:
一、 办理地点:青岛市八大峡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 办理程序:
1、 测绘:在测绘窗口交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房屋备案详细信息》、《门牌号证明》、《户型平面图》、《青岛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权属准予登记通知书》、《办理产权申请》、《小区总平面图》、身份证)以上均为复印件;
2、 收件:在收件窗口交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房屋备案详细信息》、《门牌号证明》、《户型平面图》、《青岛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权属准予登记通知书》、《办理产权申请》《小区总平面图》)以上均为复印件,同时递交合同原件和发票原件;
3、 交契税:在契税窗口办理交纳契税手续;
4、 办证:(1)未办理按揭的客户在办证窗口领取房产证原件。(2)办理按揭的客户在四楼档案室领取房产证复印件。
三、 办理费用:
1、 契税:面积为120平米以上的,契税均为房价总款的3%。面积为12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均为房价总款的1.5%;
2、 手续费:3元/㎡;
3印花税:5元。
二手商品房过户流程:
一、买卖过户
1、 房产的解押:贷款人到银行申请解押,还清贷款,拿他项权证,到交易中心换产权证;
2、 测绘:买方的身份证原件,产权原件;
3、 评估房产:评估所出具评估报告;
4、 如贷款的客户需带相关的证件:买卖双方本人到场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单身提供单身证明)《买卖契约》,资信证明,如公积金贷款提供《公积金申请表》。银行批准贷款申请向贷款方(借款人)提供同意贷款的承诺函;
5、 过户:买卖双方本人到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是公积金卖方夫妻双方及满18岁人到场,如是商品房卖方本人到场即可如本人《买卖契约》《评估报告》《测绘报告》如贷款还需持《贷款承诺函》、资料齐备双方签字确认后交易中心出具过户确认单。
6、 交税费:持过户回执单到缴费窗口缴纳过户的税费,后到签证窗口产权证本人领证;
7、 放款:如是贷款客户需进入放款的环节,放款时间应在过户后十个工作日;
8、 物业交接:三方持物业交接单进行交接,应注意水、电、煤、有线,如有证的应需要办理过户。
二、赠与房产的过户流程:
1、 什么情况下办证赠与;赠与即无偿赠送给受赠人
应提供的过户资料;赠与手续及费用:当事人需提交证件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房屋评估报告;房地测绘证明;权利申请人身份证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需缴纳税费标准是:税费以评估价格为计征基数
类别 | 受赠人 | 赠与人 | |||||
手续费 | 契税 | 印花税 | 登记费 | 印花税 | 营业税 | 手续费 | |
个人赠与 | 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 | 6%或3% | 5元 | 80元/套 或80--800元/宗 | 5元 | 免征 | 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 |
单位赠与 | 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 | 6%或3% | 5元 | 80元/套 或80--800元/宗 | 5元 | 5.5% | 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 |
2、 公证费:赠与价格的2%。
3、 1997年10月1日(以赠与公证材料确定的日期为准)前受赠房屋的,按6%计征契税;自1997年1 O月1日起受赠房屋的,按3%计征契税。
4、 赠与房屋为住宅的,按6元/平方米计征交易手续费,由双方各承担50%;赠与房屋为非住宅的,按10元/平方米收取交易手续费,由双方各承担50%。
5、 赠与房屋为住宅的,由受赠人按80元/套交纳产权登汜费;赠与房屋为非住宅的,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房产过户费用80元/宗,100-500(含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1500(含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1500-3000(含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由受赠方交纳。
6、 公证费2%。
7、 该类房屋赠与不包括已购公房赠与。(已购公房赠与有土地出让金1%)
三、 继承房产的过户流程:
1、 什么情况下办理继承:房地产继承是依照法律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产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2、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
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三)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一般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第二步: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一)
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房地产权证原件;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二)费用:登记费:80元/件;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权证印花税:5元/本;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契税免缴。(三)办理期限:25日内。
以上赠与、继承房产再次转让原值需确认后才可转让并交纳增值部分的20%的个人所得税其他税费与普通商品房纳税标准相同。
四、 使用权的过户:无法办理产权证一般情况办证手续不全(开发商出具的五证)。
过户房产的评估价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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