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办公家具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报告
网点LED门头屏采购项目需求书
一、供应商资质
(一)在浙江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年检合格的企业。
(二)具有较强的LED门头屏安装、维护及LED门头屏通信软件开发实力。
(三)具备银行网点LED门头屏项目安装维护经验。
(四)响应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
(五)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重大违约等不良记录。
(六)近五年内,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
(七)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农业银行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等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
本采购项目。
二、新安装LED门头屏
(一)品质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的硬件产品为全新的原厂商原装产品。该产品采用原厂包装,产品或其包装上必须标识产品的品牌、制造商及产地,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装箱清单、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产品原产地证书等。对于进口产品,乙方应当在交货时提供中国与出口国共同遵守的国际规则规定的政府机构或政府授权的组织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或出口国法律规定的政府机构或政府授权的组织出具的,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后的原产地证明。同时在进口产品详细装箱单及原产地证明书中加注产品序列号。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规定。
    2.乙方提供产品须满足甲方的技术需求和服务需求(详见《网点LED门头屏技术需求》),保证甲方在正常使用下,在使用期内,均能够满足规定的性能、可靠性和扩展性;
    3.乙方应对开箱后3个月内故障率超10%(含)的批次产品全部免费召回,并终止向甲方销售该产品,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与合同中的技术和服务需求、规格说明不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无条件退回全部产品,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及原厂商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的所有采购项目。
5.乙方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具有正确性、简明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二)包装、运输与保险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为原厂包装,能够防止产品在运输中损坏。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产品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因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2.乙方负责安排恰当的运输工具,并支付运费,确保按期交货。
3.乙方负责为产品和在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的乙方人员办理必要的保险并支付相关保险费,该保险的期限自产品到达甲方现场至项目验收完成正常使用时为止。
(三)交货与验收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在接到甲方用户书面发货通知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供货。
3.产品运抵交货地点,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产品验收范围包括型号、规格、数量、设备包装、外观质量、随机介质、配件、产品装箱清单、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产品原产地证书及海关报关单。产品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署《采购货物到货验收报告》;合同标的物损毁、灭失的损失在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毁、灭失仍由乙方负责。
4.在验收过程中,因交付的产品部分或全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标准,外观变形或损坏等情形,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 10 内更换、补齐,确保所交付的产品完好无损。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产品或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安装、调试与验收
1.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及原厂商应从到货之日起7天内完成现场安装、通电测试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通电测试中,因部分或全部产品内在损坏、配件缺失等未达到甲方技术需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更换或退货。
3.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货物安装运行验收报告》。
4.产品安装测试验收完毕,乙方和原厂商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安装、测试、使用、运行、诊断和维修的技术文档,提供所购产品的安装指南、用户手册。
5.乙方负责对其到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在合同范围内有权指导乙方员工在指定地点进行服务,有权规定乙方员工的服务责任、工作时间、安全职责以及可能有的其他合理要求,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员工。
农业银行账户查询(五)产品保修
1.乙方及原厂商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产品(包括随机附带的系统软件等) 5 年免费保修、维护服务;
2.在保修、维护期内,乙方及原厂商免费更换正常使用下损坏的配件;免费提供7*24小时(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下同)原厂商硬件质量保障服务和系统软件维护服务、定期对硬件和系统软件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微码免费升级、备份软件版本升级、补丁程序及技术支持等服务;若乙方需将有故障的机器或部件运至乙方指定的维修中心,甲方可协助乙方工作,由乙方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指定地点及运回甲方指定地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保修、维护期内,乙方及原厂商应及时解决硬件设备升级等原因给应用带来的技术问题,免费提供补丁程序及技术支持服务等;
4.在保修、维护期内,乙方及原厂商对因产品本身或乙方、原厂商原因造成的各种硬件和软件故障,均应迅速修复。因乙方所提供产品性能原因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运行效果不佳,原厂商必须提供高于所提供产品档次的产品或模块进行替换,直至系统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及原厂商承担。
5.若乙方所提供产品跟与之相关联的硬件、软件产品出现兼容性问题时,乙方须积极配合,与有关硬件、软件厂商和甲方用户接洽,及时到问题原因,寻求解决方案。
6.保修期、维护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属于甲方财产。
7.保修、维护期内,所有因更换或修理部件、模块而导致产品停止运行的,保修期将按停运天数(按24小时计算)响应延长。
(六)售后服务
1.电话支持:乙方及原厂商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含远程故障的诊断),及技术热线和在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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