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荔港学校升国旗制度
一、除寒、暑假和星期天外,每日升挂国旗。
二、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国旗仪式。
升旗仪式程序三、升旗仪式在每早晨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不举行),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
四、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五、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旗手持旗,护旗在旗手两侧,国旗班其它成员排成方阵,放手跟在后面,齐步走向旗标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站立)。
2、升旗(奏国歌,队员行队礼,全体教师和中学生行注目礼)。
3、唱国旗。
4、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或行政领导或其他教师、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学生明星等作简短而有意义的讲话)。
六、每日傍晚,由旗手和护旗按《国旗法》规定降旗。降旗时国旗不得落地。
七、每日升国旗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向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由行动。
八、旗手、护旗要由各班推选代表组成校国旗班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九、不升挂破损、污损、褪等不合规定的国旗。
十、对违反《国旗法》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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