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论文
保险理赔论⽂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保险事故⽽使被保险⼈财产受到损失或⼈⾝⽣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需要给付保险⾦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赔偿或给付责任的⾏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保险责任的⼯作。当代,论⽂常⽤来指进⾏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章,简称之为论⽂。
保险理赔论⽂1
  ⼀、对汽车保险概念的界定
  《中华⼈民共和国保险法》所述,保险是指投保⼈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付保险费,保险⼈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的事故引起发⽣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责任,或者当被保险⼈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责任的商业保险⾏为。机动车保险是保险中最为重要的保险种类,机动车保险是综合性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是运输⼯具保险的⼀种,它承保业务、商⽤和民⽤的各种机动车因遭受⾃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本⾝以及相关利益损失和采取措施所⽀付的合理费⽤,以及被保险⼈对第三者⼈⾝伤害、财产损失依法应负有的民事赔偿责任。
  ⼆、汽车保险的分类
  在机动车保险中,保险公司按照承保条件,将车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机动车主险中的机动车损失险,是承保机动车辆在使⽤过程中所产⽣的风险,也就是承保对于机动车辆本⾝的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承保车辆在使⽤过程中对于因车辆使⽤给他⼈造成的⼈⾝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消费者(被保险⼈)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负责赔偿。机动车的附加险都是针对主险中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附加的产品,消费者投保这些附加险种,可以使⾃⼰的汽车保险险种既全⾯⼜完善,在发⽣事故以后,可以让消费者最⼤限度地减少损失。
  三、汽车保险的理赔
  理赔是指被保险⼈发⽣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时,保险⼈履⾏赔偿保险⾦的义务和责任,这种义务和责任的履⾏过程,通常称之为保险理赔处理,简称为理赔。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买卖双⽅往往会由于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问题⽽引起争议。汽车保险也是如此,当事故所引起的争议发⽣后,因⼀⽅违反合同规定,直接或间接给另⼀⽅造成损失,受损⽅向违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索赔。违约的⼀⽅,如果受理遭受损害⽅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进⾏⾦额或实物赔付,以及承担有关修理、加⼯等费⽤,或同意换货等就是理赔。当然,公司如有⾜够的理由解释清楚,不接受赔偿要求的就可以拒赔。但是,从法律⾓度来说,违约的⼀⽅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对⽅有权提出赔偿的要求直到解除合同,只有当履约中发⽣不可抗⼒的事故,致使⼀⽅根本⽆法履约或者⽆法如期履约时,才可根据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免除责任。
  四、汽车理赔⼯作的基本原则
  1、要有为保户服务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当发⽣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要急被保险⼈所急,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使其尽快投⼊⽣产运营。及时处理赔案,⽀付赔款。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定损、修理、赔案处理⽅⾯,都要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既严格按条款办事,⼜结合实际灵活处理,使各⽅都⽐较满意。
  2、讲究重合同、守信⽤,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保险⼈是否履⾏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经济补偿义务。这就要求保险⼈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偿的⼀定要赔,要按照赔偿标准和规定赔⾜;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保险⼈应拒赔,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要向被保险⼈讲明道理。
  3、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字理赔”原则
  “⼋字理赔”原则是保险理赔⼯作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也是理赔⼯作辩证的统⼀体,不可偏废。如果⽚⾯追求速度,不深⼊调查了解,盲⽬结论,或计算不准确,草率处理,可能会发⽣错案,甚⾄引起法律纠纷。当然,如果只追求准确、合理,不讲效率,赔案久拖不决,就可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
保险理赔论⽂2
  引⾔
  ⾃改⾰开放以来,我国整体经济实⼒在不断得到提⾼,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以及汽车需求量的上升,现如今汽车⾏业得到迅猛的发展。汽车数量的增多、⾏业的发展就涉及到汽车的保险问题。⽬前在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保险理赔⼈员的不够专业、投保⼈员对保险条款的不重视以及保险业务现在所⾯临的欺诈风险等情况下汽车的保险理赔带来了很⼤的困扰。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汽车保险理赔的问题,帮助购买汽车的⽤户更好地维护⾃⼰的保险权益,作为保险理赔⼈员需要更为透彻地对其
存在的问题进⾏剖析。
  1.汽车保险理赔的意义以及现状
  汽车保险⾏业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与发展应运⽽⽣的⾏业,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多其保险理赔的需求量也在逐渐增⼤。汽车保险理赔的存在保障了⽤户的⾃⾝权益,为⽤户在购买车辆后的后续事故处理提供了保障。但是我国⽬前汽车保险理赔仍旧⾯临着严峻的挑战:汽车的数量猛增导致了汽车保险理赔的需求量突然加⼤;此外,我国关于汽车保险理赔的制度并不完善,保险公司对于车险的管理⽔平难以提升。这些现状均造成了我国购车⽤户出现买保险容易⽽理赔难的状况,为我国保险⾏业中对于车险的理赔带来了巨⼤阻碍。
  2.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
  2.1汽车保险理赔制度的不完善
  我国对于保险这⼀⾏业极为重视,在《保险法》中也明确要求投保⼈员以及理赔中⼼应当如何采取措施保证投保⼈与保险公司的共同利益。即便如此我国在相关⽅⾯的法律制度仍然不够健全,制度的不健全就会导致在相关法律漏洞之处出现问题⽆⼈能够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这样⼀来便会为投保⼈带来巨⼤的损失,容易加剧保险公司与投保⼈之间的⽭盾。针对这⼀状况,我国对《保险法》进⾏修订,其中修改增删的条款数⽬较多,为我国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提供了法律保护。但是,在法律之外存在的问题依旧需要引起重视,保险公司⾃⾝内部的相关制度的不健全也是造成投保⼈员难以理赔的重要因素。
  2.2关于“理赔难”的问题⽆法得到及时解决
  我国现如今汽车保险的需求量⼤,但是在⾯临如此需求量⼤的保险理赔却给投保⼈带来了巨⼤困难。现如今在汽车保险⾏业出现⼀种状况:买保险容易,理赔难。造成这种状况发⽣的原因,主要有车辆的定损差价、车险的理赔时效、赔偿的数额以及赔偿的⽅式。这⼏种原因的产⽣导致了“理赔难”这⼀问题⽆法得到及时的解决。对于车辆定损的差价等问题所带来的损失最终还是由投保⼈⾃⼰进⾏承担,为投保⼈关于理赔带来阻碍。“理赔难”问题的不及时解决会使投保⼈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盾急剧加深,
对于保险⾏业的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2.3汽车保险理赔⼈员的不够专业
  原则上说,在进⾏⼯作时候讲究的是专业对⼝,但是对于我国这个⼈⼝⼤国来说想要满⾜这个要求较为困难。现如今我国⾯临这样⼀个现状:⼤多数⼈完成学业后,其所学专业与毕业⽣的专业不符。这种情况就导致在负责相关汽车保险理赔⽅⾯的⼈员不够专业,在与投保⼈进⾏沟通交流时候就可能会导致问题的产⽣。汽车保险理赔⼈员针对这⼀情况应当不断加强⾃⼰,多加培训学习,通过翻阅相关的书籍来弥补⾃⾝的缺失。可是对于⼤多数⼯作⼈员来说并没有这⼀意识,对于专业知识了解甚少。
  2.4汽车保险业务所⾯临的欺诈风险保险⾏业是⼀个⾯临被欺诈的⾼风险⾏业,在我国汽车⾏业迅猛发展的今天,汽车保险理赔需求量也达到了⼀个新的⾼度。⽽汽车保险理赔的相关业务却⾯临着巨⼤的欺诈风险。现如今社会出现很多保险的案例。例如:欺诈组织利⽤⽹络漏洞先⼀步盗取投保⼈的信息资料,之后对投保⼈进⾏电话通知告知其汽车保险存在问题需要处理,利⽤投保⼈对⾃⼰保险的担⼼忧虑达到骗保的⽬的。⽽此时的投保⼈员还没有意识到⾃⼰已经上当受骗,当真正问题出现时第⼀反应是保险公司相关负责出了故障,对此双⽅都⽆法采取较好的⽅法进⾏解决。汽车保险业务的流动性⼤,接⼿⼈员多,中间变故⼤,这也就使汽车保险业务所⾯临的欺诈风险提⾼。
  3.结语
  汽车保险⾏业的发展是⾃然⽽然产⽣的,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不断开放的今天,汽车⼏乎发展到了每家⼀辆的地步,汽车的需求量现在还在不断地上升。汽车保险的存在为投保⼈在事故后关于理赔的处理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为了保险事业的稳定发展,在理赔上所出现的问题必须要加以重视。因为汽车保险理赔制度的不完善、“理赔难”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地解决、负责汽车保险理赔⼈员的专业性不够、同时相关保险业务⾯临巨⼤的欺诈风险等问题为投保⼈的利益带来了很⼤的损失。为了投保⼈与保险公司的共同利益,作为保险理赔⼈员要增强⾃⼰的意识,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将投保⼈的理赔处理放在⾸位。对于投保⼈“理赔难”的状况及时采取措施,即使出现状况不能够⽴即解决也要对投保⼈耐⼼地解释。加强学习,提⾼⾃⼰的专业知识,通过对保险理赔专业性知识的系统学习与培训来武装⾃⼰,减少与投保⼈在相关专业上的摩擦。加强对⽤户系统的监控,以防⽤户信息被盗,同时对于投保⽤户的选择要慎重,汽车保险业务是容易⾯临被欺诈的⾼风险⾏业,为保护投保⼈与保险公司的利益,对于⽤户选择要细⼼,不能为完成业务量⽽置其中的风险与不顾。汽车保险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值得探讨与深思,为解决⽬前理赔⽅⾯带来的⿇烦需要正视这些问题,希望关于汽车理赔相关问题早⽇得以解决。
保险理赔论⽂3
  【摘要】我国汽车保险理赔存在多种问题,例如理赔⼈员专业性素养低引发纠纷与冲突、⾼赔付率、骗赔等问题都较为凸显,并且这些问题长期存在,需要不断的依据时代变化做有效改进,在监管与⼈
员素养培训提升上要做好全⾯完善,强化相关制度建设,有效的为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内外部保障。
  【关键词】我国汽车保险理赔;问题;对策
  汽车保险理赔是指投保车辆在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由保险⼈依据汽车保险合同的约定解决赔偿问题的过程。当
下汽车保险较为普遍,主要是由于交通事故发⽣率较⾼所致,已经形成了普遍性的汽车保险购买状态。但是在汽车保险理赔上也存在多种问题,从⽽影响被保险⼈与保险公司各⽅的利益,需要认真分析其中问题,⽽后做出对应的解决对策设想与执⾏。
  1汽车保险理赔常见问题
  1.1理赔⼯作⼈员专业性有待加强
  理赔⼯作⼈员由于⾃⾝的专业性缺乏,从⽽引发理赔过程不顺利或者客户的不满意状况。客户⾃⾝由于汽车出现问题后会存在⼼理不良状态,如果理赔⼈员缺乏良好的服务态度,会导致客户⼼理层⾯上的刺激,进⽽导致不良纠纷。理赔⼈员专业性缺乏集中在对⼯作流程缺乏细致了解,缺乏职业素养与责任意识,沟通能⼒相对较差,进⽽导致理赔⼯作不能顺利展开。
  1.2⾼赔付率状况
  近年来汽车保险业务保持了50%以上的⾼赔付率状态,甚⾄导致车险保险缺乏健康的盈利状态,这样会阻碍车险保险业务的有序发展。发⽣该原因主要是由于机动车、公司管理、民众缺乏车险了解有关。⾸先,机动车体型⼤,速度快,进⽽在交通事故中存在更⾼的损害状况。同时法律层⾯会认定机动车会承担相对较多的责任,进⽽导致机动车赔付率相对提升。由于汽车近年来不断的普及化,上路车辆增多,民众在购买车险后就不再做事故过多谨慎顾虑,安全意识下滑,进⽽导致事故发⽣率提升。其次,保险公司为了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在竞争中提供更优惠的理赔⽅案,对于⼩额赔偿会更为放松,进⽽导致客户对理赔产⽣更⾼的依赖⼼理,安全意识进⼀步下滑,进⽽导致保险公司理赔成本提升。其三,多数⼈在购买车险时对于相关内容不了解,认为出现事故就应该获取理赔,否则就觉得浪费了保险费⽤。甚⾄在事故发⽣后故意夸⼤损失情况,进⽽达到⼀定骗保的效果。因此有部分单位会提出通过事故率来决定保险的折扣,从⽽遏制客户频繁性产⽣交通事故的状况。如果上⼀年度事故率低,可以在下⼀年度中获得相对更低这个的续保费⽤。
  1.3骗赔情况难以遏制
  在车险理赔中会存在⼀定程度的骗赔情况,据有效数据了解,在车险理赔中有2成左右属于骗赔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划分为2种类型情况:⾸先,投保⼈在投保时出现情况。主要是个⼈不愿意
车险分几种花费保险费⽤,但是在出现交通事故后⼜出现后悔情绪,进⽽在事故后做投保,出现⼀种倒签保单的状态。或者进⾏重复性投保,进⽽来向多家保险单位寻求理赔,这是⼀种典型的欺诈⾏为。其⼆,是在车辆事故发⽣后,车主过⼤过多的夸⼤事故损害情况,甚⾄伪造事故状态,谎称⾃⾝损失重⼤,从⽽来得到相对较多的理赔。甚⾄会出现冒名顶替来达到事故伪造,进⽽来获取赔偿⾦的状况。
  2我国汽车保险理赔问题处理对策
  2.1注重从业⼈员业务素质
  由于业务⼈员理赔处理或者收纳保险的过程中的不得当,从⽽导致⼈们对保险⾏业产⽣质疑,甚⾄认为保险属于骗⼈的产品意识。因此,要强化从业⼈员业务素质,这种业务能⼒不仅要保证企业⾃⾝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同时也需要让投保⼈在参保的过程中获得更为贴⼼优质的服务体验,避免欺骗或者沟通不得当⽽引发的客户对保险的误解。在介绍险种中要做到细致详实,避免为了获取保费⽽可以的误导客户,提升客户对保险情况深⼊清晰的理解,避免在理赔中出现误会。所有⼈员要做好岗前培训,甚⾄实际的到参保⼀线或者理赔现场中去感受具体情况,所有的培训与实习⼯作都需要有对应的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不能独⽴从事相关⼯作开展。着⼒的做好⼈员培养教育,务必的保证⼀线⼯作⼈员具有过硬的专业技术与丰富的实操经验,同时要具有较强的责任⼼,为企业提供更强的⼈才资源⽀撑。
  2.2促进信息透明化建设,强化保险监管系统构建
  保险公司需要针对投保⼈信息做更为全⾯完善的档案库建设,同时促使各保险公司将信息资料得到有效共享,对于投保⼈做更为动态全⾯的了解。此外,在投保操作中需要对客户做⼀定程度的了解,从⽽对理赔风险作出更为准确的判断评估。对应的监管系统需要采⽤内外双重保障管理,内部需要对保险公司内部的各操作环节做细致监督,确⽴标准规范的监管体系,让从业⼈员保持⾃⾝的⼯作谨慎度与责任感,不断的提升业务能⼒,做好相关信息的了解掌握,进⽽为理赔预测做出更为完善准确的凭据判断。同时需要对理赔状况做有效监督,避免在财务与流程中产⽣作弊⾏为,促使整体保险品牌的形成。外部监管主要通过⾏业监督部门与协会做监督,对公司运营做⼀定的约束,避免保费过⾼,同时控制相关⼿续费⽤标准,让企业⾃⾝能够遵循⾏业规范⾏为,避免恶性竞争或者不顾客户感受的随意化管理,让企业之间形成良性竞争与循环,保证⾏业的健康发展,避免国外保险业务对我国本⼟企业的冲击。
  2.3完善法律法规
  对于汽车保险⾏业,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对应法律法规的完善,不断地提升保险公司与投保⼈双⽅的利益平衡。对于当下的法律漏洞⽽引发的法律纠纷,有效与《保险法》做对应车险独⽴性的法律内容设定,对于整体⾏业的发展提供对应的规范环境。此外还需要对理赔服务制度做有效的完善,促进
企业⾃⾝提升服务品质,保证理赔的顺畅性,减少事故现场的停滞时间,有助于客户整体服务感受的提升,让保险⾏业的优质服务提供更⾼的发展空间。
  3结语
  我国汽车保险理赔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分为企业内部、投保⼈、国家法律管理层⾯三⽅⾯问题,企业内部需要规范⾃⾝监管体系,提升⼈员⼯作业务综合素养,规范内部运营规范;其次,投保⼈要做好⾃⾝法律意识与保险知识的了解,积极的遵守相关制度;国家法律制度层⾯需要构建良好的外部制度环节,提供较为健康的外在制度环境,有效的约束企业与个⼈,做
好相关保险⼯作发展的配合,督促各⽅⾏为规范,让车险理赔⼯作能够在⼀个相对和谐、健康、稳定的环境内做稳定发展。具体的操作上是车险⾏业不断发展过程中需要经历的多种问题,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也会存在更多新的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做不断的完善,从意识层⾯、制度层⾯到执⾏层⾯,不断的优化调整,让车险带来企业与个⼈更多的保障与利益,发挥保险所应承担的社会价值。
  参考⽂献:
  [1]陈梦溪.我国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时代⾦融(中旬),20xx,(11):235,240.
  [2]林明松.我国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东⽅企业⽂化,20xx,(23):241.
  [3]姜瑾.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J].⾚⼦,20xx,(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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