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哪些
经济政治与社会资料3: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哪些?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具体包括两大方面:一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二、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三、人身自由权利。广义的人身自由权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以及与人身自由密切联系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四、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它主要包括:财产权、继承权、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五、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各种教育事业。
六、特定人的权利。所谓特定人,这里是指包括妇女、母亲、儿童、老人、离退休人员、烈军属、华侨
、归侨和侨眷在内的人员。其权利包括:一是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二是保障离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三是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
七、监督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对于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通过语言或文字的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出版自由,它是公民或社会体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书籍、报刊、广播、电视等出版系统,表达思想、意见、愿望、要求的权利。
结社自由,它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为一定的宗旨或目的,组织或者参加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
集会自由,它是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聚集在一定场所,研究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并发表意见或举行某种活动的自由。
游行自由,它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持标语、旗帜等标志,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示某种庆祝、纪念或抗议、声讨等强烈的共同意愿的自由。
示威自由,它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聚集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以集会、游行、静座等方式,表达某种抗议、义愤的情绪,并表示自己的力量和决心的自由。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包括
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自由受法律的制约,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证。自由只能做法律允许的事情,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
就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或制裁。
经济政治与社会资料4: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缩写CAFTA,是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
中国和东盟对话始于1991年,中国1996年成为东盟的全面对话伙伴国。2010年1月1日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自贸区建成后,东盟和中国的贸易占到世界贸易的13%,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
欧洲联盟(德语:Europäische Union,法语:Union européenne),简称欧盟(EU),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Brussel),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创始成员国有6个,分别为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该联盟现拥有27个会员国,正式官方语言有23种。
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3年11月1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2012年,欧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欧洲理事会主席为图斯克,欧洲议会议长为马丁·舒尔茨。卢森堡前首相容克为欧盟委员会轮值主席[1]  。
欧洲联盟的条约经过多次修订,截止2014年欧洲联盟的运作方式是依照《里斯本条约》。政治上所有成员国均为民主国家(2008年《经济学人》民主状态调查),经济上为世界上第一大经济实体(其中德国、法国、意大利为八国集团成员),军事上绝大多数欧洲联盟成员国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
政治,指对社会治理的行为,亦指维护统治的行为。政治是各种团体进行集体决策的一个过程,尤指对于某一政治实体的统治,例如统治一个国家,亦指对于一国内外事务之监督与管制。
政治是牵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并支配其行为的社会力量。这个词一般多用来指政府、政党等治理国家的行为。
政治是上层建筑领域中各种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特定行为以及由此结成的特定关系,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产生的一种重要社会现象。政治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重大影响和作用,这一社会
现象很复杂,各时代的政治学家都从不同角度和不同侧重点对它作过各种论述。政治随着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进程而发展,社会成员参与政治生活的深度和广度也随之向前发展。政治体制指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和实施形式,是管理国家政治事务的规范体系,具体指和国家根本制度相适应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具体制度,简称政体。[1]  政治包涵两层含义:“政”指的是领导;“治”指的是管理。“政”是方向和主体,“治”是手段和方法,治是围绕着政进行的。从人类社会学来讲,政治是人类社会中存在的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现象,它影响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个社会现象非常复杂,因而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不同语言、以及从不同学科角度,不同的学者对他的论述也不相同。而且政治内涵的本身也在不断的变化,因此对政治的阐释也充满了争议,始终没有一个确切公认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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