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
为了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定原则
奖学金评定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综合素质发展为衡量标准,同时要遵循“公平规范、鼓励先进、不拘一格育人才”的原则,以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研究生出成果,引导研究生在思想政治、业务学习、科研与生产实践、社会工作与活动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原则上,各奖项的一等奖只授予在国外刊物上发表了(已接受)SCI和EI收录的论文的学生。其他等级奖项(除优秀学生干部奖外)的获奖者,二等奖获得者必须有三大索引收录的论文,三等奖获得者表现有发表在核心刊物以上杂志的论文。
二、研究生奖学金种类
1、 南粤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2、 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包括校级专项奖学金)。
3、 理工学院奖学金(林汉武奖学金、新太奖学金、杨乃英奖学金、商亮奖学金)。
三、参评资格
1、 入学一年以上的所有在中山大学注册的有学籍的研究生,均有资格参加一年一度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
1) 该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且受到处分者;
2) 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因病),一学期缺勤累计4周以上者;
3) 上一学年度课程成绩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低于70分者;
4) 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5) 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四、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1、基本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3)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成绩优良。
(4)评选年度有科研成果(发表科研论文、获得专利或技术成果等)者。
2、 申请程序及说明
(1) 研究生申请南粤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的时间为每年六月二十日到九月十五日之间,通过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方式进行,随同申请必须附有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接受函)、专利证书(或专利被公开的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
(2)申请南粤奖学金的研究生除了填写学院规定的申请材料、表格外,还需填写南粤奖学金专用的申请表格,以及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南粤优秀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见附四)的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3)研究生在申请奖学金时,所提供的发表论文必须是评选当年9月1日之前发表的、并未用于奖学金评选的论文。
(4)在职研究生申请奖学金时,提交评选的发表论文必须以中山大学为唯一单位。
(5)研究生干部(包括学校、学院研究生会、党支部、团支部、班委等各级干部)必须在核心期刊以上(包括核心期刊)级别刊物发表至少一篇科研论文才可以申请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3、 评选程序
(1)每年九月底公布理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每年十月中旬之前理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将审核各申请者的申报材料并召开会议确定获奖者候选人名单。
(3)每年十月底公示初评结果。
(4)每年十一月初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批准获奖者名单及排序。
(5)每年十一月中旬学院向学校推荐各类校级奖学金申请者。学院的研究生奖学金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批准。
(6)公布终评结果。
4、 评选说明
(1)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对所有申请者进行排名,按名次高低依次评定南粤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的获得者及其奖项等级。
(2)南粤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如获奖励金额不足5000元时,由学院奖学金补足到5000元;二等奖获得者如获奖励金额不足4000元由学院奖学金补足到4000元;校级奖学金获得者如获奖励金额不足3000元由学院奖学金补足到3000元。
(3)已被学院推荐参评南粤和校级奖学金的学生落选后,自动加入到学院奖学金评选。
(4)新太奖学金仅在智能交通、能源信息与网络、平板显示技术、光信息与通信、纳米材料、等五个专业方向的研究生中评选。
(5)商亮奖学金仅在材料类专业的研究生中评选。
六、申请者如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取消其所有年度评选资格。如已获奖学金,则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已发奖学金,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七、本细则由理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一:理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振辉
副组长:杨东华
组 长:何振辉
副组长:杨东华
成 员:吴利静、王军
附二:理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名单:
主 任:院长
副主任: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委 员:学位分委员会代表、各学科学术带头人代表、导师代表
秘 书:吴利静,王军
二00三年理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组成名单:
主任:许宁生
副主任:何振辉、杨东华
委员:张进修、莫党、陈树辉、周翠英、余志、汪河洲、邓少芝、杨国伟
附三:各学科计算发表论文时所规定的核心刊物
物理学科:物理学报(中国物理)、中国物理快报、理论物理通讯、中国激光、光学学报、高能物理与核物理、核技术、半导体学报、低温物理学报、物理学进展。
力学学科:力学学报、应用数学与力学、固体力学学报、计算力学、振动工程学报、力学
进展、应用力学学报、海洋工程、工程力学学报、水动力学研究与进展
光学工程:红外与微波学报、光子学报、发光学报、激光技术、光通讯技术、光电工程、红外与激光工程、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
无线电物理专业:电子学报、通信学报、红外与毫米波学报、信号处理、数据通信、电子科学学刊、电路与系统学报、自动化学报、
化学学科:化学学报、高等学校化学学报、高分子学报、无机化学学报、物理化学学报、有机化学、化学通报、分析化学、结构化学、分析测试学报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除与无线电物理专业相同以外)固体电子学研究与进展、电子技术应用、微电子学、微电子学与计算机、计算机学报、计算机工程与应用、半导体技术、传感器技术、中山大学学报、自动化仪表、电子元件与材料。
材料物理与化学:金属学报、有金属学报、功能材料、稀有金属、无机材料学报, 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学报,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膜科学与技术。
附四:广东省普通高校南粤优秀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
广东省普通高校南粤优秀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 为鼓励普通高校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广东省教育基金会设立南粤优秀研究生曾宪梓奖学金。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基金会对获得“南粤优秀研生”称号的在校研究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评奖范围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取得学籍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高校教师进修班学员、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及七年制本科生)。研究生在攻读硕士或博士期间均只可分别参加一次评选。 二、奖励等级及奖励办法 南粤优秀研究生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项。凡被评为南粤优秀研究兰一等奖者, 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发给曾宪梓奖学金2000元(人民币):凡被评为南粤优秀研究生二等奖者. 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发给曾宪梓奖学金1 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奖获得者应不超过获奖总人数的1/1。博士生获奖人数不超过获奖总人数的l/3。 三、评奖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助人。 (二)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数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必须含外语(综合成绩)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独创性见解或已取得一定的成绩。 博士研究生申报南粤优秀研究生一等奖,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至少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5篇以上, 且科研成果突出; 硕士研究生申报南粤优秀研究生一等奖或博士研究生申报南粤优秀研究生二等奖,在攻读学位期间,应至少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 硕士研究生申报南粤优秀研究生二等 奖,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至少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若为第二作者,其第一作者只能是研究生导师)。 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或获得横向科研经费超50万元者,可按具备一等奖条件评审。 四、推荐及评选办法 (一)各高等学校负责南粤优秀研究生的推荐工作。各高等学校应按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年度在学研究生总人数的2%比例推荐南粤优秀研究生候选人(来文中注明本年度在学研究生总数、博士生数、硕士生数), 推荐南粤优秀研究生一等奖人数一般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30%。 (二)各高等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广东省学位办公室报送以下有关材料: 1、广东省高校南粤优秀研究生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含计算机文本文件1份); 2、广东省高校南粤优秀研究生推荐表一式5份; 3、南粤优秀研究生候选人科研成果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 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一式一份; 4、南粤优秀研究生候选人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已修所有课程成绩,加盖研究生处(院)章一式一份。 (三)广东省学位办公室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南粤优秀研究生的评审工作。 |
中山大学理工学院研究生 年度奖学金评定表格
年 月 日
姓名 | 民族 | 性别 | 年级 | ||||||||||||||||||||||||||
博、硕士 | 专业 | 现任职务 | 导师 | ||||||||||||||||||||||||||
宿舍电话: | 实验室电话: | 手机: | |||||||||||||||||||||||||||
政治思想表现,(政治认识、敬业精神、团结合作、尊师友爱、遵纪守法、功德修养、集体精神等)工作进展,业务学习所获等方面的总结。 | |||||||||||||||||||||||||||||
自我评价 | 一般 | 良好 | 优秀 | ||||||||||||||||||||||||||
申请奖学金类别:南粤 校级 院级 | 是否服从调整:是 否 | ||||||||||||||||||||||||||||
学 业 成 绩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分数 | 备注 | |||||||||||||||||||||||||
专业必修课程 | |||||||||||||||||||||||||||||
公共课程 | |||||||||||||||||||||||||||||
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或技术成果) | 论文题目、专利或技术成果名称 | 发表的刊物名称 | SCI、EI、ISTP收录的刊物 | 国内核心刊物 | 其他刊物 | ||||||||||||||||||||||||
六、导师评语 | 签名: | ||||||||||||||||||||||||||||
导师评价 | 较差 | 一般 | 良好 | 优秀 | |||||||||||||||||||||||||
导师是否同意该同学参评奖学金 | 同意 | 不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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