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聚类居留许可申请须知
团聚类居留许可申请须知
一、申请对象:
持Q1字签证或者其他种类签证入境,因家庭团聚需要长期探望在大连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以及外籍华人、华侨在大连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
二、提交材料:
1、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中国驻使领馆签发的Q1字签证或者其他种类签证。
2、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白底彩照。
3、在连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人员住宿登记表》或在连旅店业开具的住宿证明。
4、持Q1签证入境的,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说明亲属关系的函件。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需要注明被探望人和探望人自然情况、亲属关系,并对探望人在华期间生活费用和遵守中国法律提供担保(被探望人未满18周岁的,由申请人自己担保)。(以上人员未满18周岁的,须提交出生证明、父母护照,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籍的,还应提交定居证明)。
5、被探望人的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
①探望大连户口的中国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②探望非大连户口的中国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在连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
③探望华侨,提交中国护照和国外定居证明及在连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
④探望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及在连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
⑤探望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在连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
⑥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在连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
6、申请寄养儿童的,还应该提交:
①被寄养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籍的,还应提交定居证明复印件;
②经公证的申请人父母委托书、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③受托人提交大连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在连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详见第5条。
7、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提交开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原件。
8、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延期、换发
1、申请居留证件延期者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并按照申请事由提交上述1至6项材料。
2、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姓名、居留事由、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发生变更时,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并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材料及与个人基本信息和居留事由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换发居留证件。
四、申请居留证件时间:
1、探亲人员可以申请2年的居留证件,对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的,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3年的居留证件,最短不少于180日。对未满18周岁人员的居留期截止日期不能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
2、寄养儿童可以申请不超过3年的居留证件,居留期截止日期不能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最短不少于180日。
五、审批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决定为最终决定,对于不予签发居留证件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六、注意事项: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申请条件
1、首次申请居留证件者,须面见申请人并做法律宣传。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以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被探望人代为申请。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需本人接受面谈。
2、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出生证明、收养证明、其他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相关公证;驻连使领馆、办事处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姓名等资料变更证明。外国主管部门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姓名等资料变更证明等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申请材料均交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其中护照需提供资料页、有效签证页、本次入境章页复印件。
4、被探望人本人须到场。
5、外国人可以在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连市医科大学附属一院、二院、三院、大连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医院等能够出具《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的县级以上卫生医疗部门进行体检。
6、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7、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
8、护照有效期不足180天的需更换新护照后再申请居留证件。
七、友情提示:
1、受理时间和地点:周一至周五  8:3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东路600号(泉水二十高中东行1500米)。
2、:86766108-4。
(以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