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证件整合建议
fz8629 2020年6月1日
一、建议
1、合并。把目前已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早期称港澳同胞回乡证,俗称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四种证件合并为一种证件,原证件的功能亦合多为一;
2、更名。证件统一更名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澳台居民通行及身份证
(以区别于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使中国内地的身份证件在此后保持4种,即身份证3种: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通行及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1种(华侨、外国人));
3、规范。证件采用内地现行居民身份证技术规范;规则采用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区划规则和18位编码规则,香港810000,澳门820000,台湾830000;认证和内地居民一样实名认证。
二、好处
1、可以使单程证或其他新移民不用保留内地户籍及身份证也可以方便地在内地办理日常事务,并避免多重申领身份证、护照而导致的其他社会问题;
港澳台居民确实需要在内地长期生活工作学习的,(在国家统筹简要修改居住证条例后,)可以按照居住证条例(和内地其他省市人员一样)申领当地的居住证,享受居住证条例规定的方便;
2、可以大幅度提高方便港澳台同胞的作用,更好地团结大多数港澳台同胞,加快国家认同;
3、可以减少证件、减少多头管理、减少浪费资源、方便政府管理,制作、使用、管理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和系统也会大幅度简化,也方便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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