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
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
【公布日期】2022.04.27
【分 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维护铁路旅客运输秩序,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在总结近年来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工作经验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
行政法规,国家铁路局研究修订《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0号)》,形成《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v、v),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将意见发送至****************。
  3.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法规处。(邮编:100891)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至5月26日。
 
国家铁路局
  2022年4月27日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铁路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客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铁路旅客车票(以下简称车票)实名购买、查验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车票包括纸质车票、电子车票、铁路乘车卡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乘车凭证。
  车票实名购买是指购票人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车票,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销售车票,并记录旅客购票信息和身份信息的行为。车票实名查验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对实行车票实名购买的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乘车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以下简称“票、人、证”)进行一致性核对,并记录旅客乘车信息和身份信息的行为。
  车票实名购买和实名查验统称为车票实名制管理。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铁路旅客列车和车站应当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100%实名验证验票。
  特殊情况,对暂不具备条件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的公益性“慢火车”、市郊(域)铁路和公交化运营的城际铁路,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加强车票实名制管理工作,根据本办法制定车票实名制管理制度并在企业网站、铁路旅客车站服务场所内公告,宣传车票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完善作业程序,落实作业标准,保障运输安全。
  第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为车票实名制管理提供必要的场地、作业条件,以及车票查验、身份证件识读等设备。积极推进管理和技术创新,为旅客提供互联网、电话、自助、人工等售票渠道,逐步配备自助检票、查验等设备,为实名购票、乘车提供便利。
  第七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车票实名制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设备的管理,确保人员培训合格,设备正常使用。
  第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售票、检票、验票等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安全运行,满足铁路车票实名制管理工作需求。
  第九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针对客流高峰,设备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车票实名制管理的特点,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章 车票实名购买
  第十条 购买车票时,应当提供乘车人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真实有效的。办理取票、改签、退票、挂失补办、检票、验票、乘车、领取报销凭证等业务时,应当提供购票时使用的乘车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不具备实名售票条件的乘降所,可在旅客列车上实名购买车票。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申请条件
  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拒绝提供售票、乘车等服务。
  第十一条 在人工售票窗口购票可以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有效护照,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海员证,以及铁路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乘车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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