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认定佐证材料
附件2
人才认定佐证材料人才条件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申请条件
所需佐证材料1.国家、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个人入选通知书、相关职能部门正式文件或项目合同书首页及盖章签署页等相关证书/文件2.取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的人才
人才优粤卡3.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 类或B 类的人才;或符合佛山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 类或B 类申请条件,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人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及有效期包含申请年度的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取得《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5.实施公安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的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
经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省自贸办、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及科技(外专)部门认定为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
外籍高层次人才确认函6.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及以上工程实验室,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科研人才;劳动合同和项目立项合同或相关职能部门正式认定文件等相关证书/通知7.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名单
8.取得优粤佛山卡A卡或B卡的人才优粤佛山卡
9.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核心成员项目立项合同的首页、核心成员页及盖章签署页
10.取得博士学位或有博士后经历的人才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11.经市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2020年度除上述1-10的人才资格条件外,市无
认定其他的急需紧缺人才)
提供被市认定为急需紧缺人才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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