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乌克兰语言应用简况
俄罗斯、乌克兰语言应用简况
一、俄罗斯语言应用简况
俄罗斯联邦是多民族国家,主体民族是俄罗斯族,官方语言为俄语。
俄罗斯联邦教育部主管语言工作,具体事务由该部普通教育大纲和标准局负责。教育部制定语言规划和俄语教育大纲,规定俄语教育规划和语言发展的方向、教材使用等重大事项。联邦实体(直辖市、州和自治共和国)的相应机构制定和实施当地的语言规划,得到联邦教育部的经费支持。
俄罗斯联邦设有直属中央政府的语言工作协调机构——联邦语言委员会,委员会由各部部长、语言专家和大学校长组成,主要负责人由联邦总理任命。该委员会负责协调管理语言立法工作和各联邦实体的少数民族语言工作,也包括俄语规范和推广研究、少数民族语言研究以及应对外来语冲击等方面的研究。各联邦实体有分委员会。俄语是全国通用语言,各自治共和国也有自己的通用语言。另外,联邦语言委员会和各分委员会都设有“俄语作为世界语言办公室”,研究俄语作为世界通用语言的推广运用和学术研究。国家十分重视语言工作,总统普京及其夫人直接过问联邦语言委员会的工作,国家杜马已经通过“俄语法”的第一次审读,预计近期内通过并颁布。
俄罗斯重视俄语的规范工作。俄语的方言在语音方面差别不大,主要差别在于词汇。联邦科学院负责俄
语的本体研究,从俄语音节的重音方面进行规范,研究新词新语和外来语,5-10年出版1本新词新语词典。在目前的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时代,俄语面临主要来自英语及德语、法语的冲击,总统普京多次就俄语的纯洁性问题发表讲话,政府部门和语言学家都密切关注外来语对俄语的冲击问题。俄罗斯语言专家说:“一个国家需要有一种通用语言使人民团结起来,在俄罗斯,俄语担负着这样的任务。”
苏联时期,全苏学校一律用俄语进行教学。苏解体后,大约占全国学校总数40%的少数民族学校可以用本民族语言教学。俄罗斯实行11年制义务教育,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教学的学校一般从一年级起学习本民族语,从二、三年级起开设俄语课。使用本民族语言教学也有一定的困难,例如人口很少的民族用本民族语进行教学,教材和读物都成问题。由于苏联时期一直统用俄语教学,现在的很多少数民族学生的家长不会说本民族语言,甚至不理解为什么还要让孩子学习本民族语言。小民族的语言正在消失。
俄语的推广工作由教育部俄语处、外交部语言与文化中心及高等学校分别承担。目前,俄罗斯的高校同中国的北京外国语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10所大学签署了互派师生交流的协议。另外,还同中国、德国、波兰、保加利亚等国的学术机构和出版部门合作出版俄语教材。
俄罗斯国内尚无俄语水平等级考试,但在保加利亚、波兰、德国等周边国家开展俄语最低水平考试,作为学生入学条件。
全球通用语言有几种
俄罗斯教授汉语的学校不多。莫斯科的第1948学校从二年级起教授汉语(包括学习汉语拼音和汉字),低年级每周3-4课时,中、高年级每周6-7课时。高年级学生通过去中国参加夏令营活动进行交流,有的学生大学毕业后通过交流项目去中国学习。由于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日益提高,很多人看到学习汉语的前途,愿意学习汉语的人越来越多,例如圣彼得堡大学东方语系汉语中心的录
取比例为8∶1,而第1948学校的录取比例是70∶1。俄罗斯从事汉语教学和研究的人员正在组织翻译中国的文学和影视作品,介绍中国文化,想让更多的俄罗斯人了解中国。俄罗斯的汉语教师水平较高,但缺少经费、图书、设备和及时的信息。中国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尚未在俄罗斯开办。
二、乌克兰语言应用简况
乌克兰共和国也是多民族国家,主体民族是乌克兰族,官方语言为乌克兰语,官方规定公务用语、教学用语、媒体用语必须使用乌克兰语。
乌克兰的国家教育科技部主管语言文字工作。在总统指导下,教育科技部颁布了《乌克兰21世纪民族教育发展纲要》,规定了教育发展的方向、目标。目前乌克兰有40%的人口接受过高等教育,政府计划在今后的20-25年内把这一指标提高到60%。
苏联时期的乌克兰加盟共和国于1989年制定了语言法,规定乌克兰语是乌克兰的官方语言,但政府提
供条件保证俄语和其他语言的使用。当时苏共中央非常反对,乌克兰经过努力争取才得以通过,这部法律为乌克兰争取到了很大利益。苏联解体后,独立的乌克兰从1992年起对这部法律进行修订,规定乌克兰语为乌克兰的国语,补充了乌克兰语在应用方面的规定条款。这个修订案虽经议会3次讨论,但争论激烈,至今尚未通过,焦点在于确立乌克兰语为单一官方语言还是乌克兰语与俄语同为官方语言。1991年乌克兰独立时,大约30%的人能说乌克兰语,70%的人以俄语为母语;现在有60%的人认为母语是乌克兰语。
目前,乌克兰全国有21500所学校,其中大多数使用乌克兰语教学,有大约2500所用俄语教学,还有2000多所学校用乌克兰语和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双语教学。乌克兰的学校里共有乌克兰语及俄语、匈牙利语、波兰语、罗马尼亚语、摩尔达瓦语、鞑靼语、希腊语等18种教学语言。
乌克兰独立前,学校的俄语教学占90%,乌克兰语教学只占10%。当时苏联的政策使乌克兰语遭到不公平的对待。眼下这个比例倒过来了,因为乌克兰政府要求人们必须学习乌克兰语。现在以乌克兰语为教学语言的学校同教师都订有合同,要求教师用乌克兰语讲课,否则会被解聘。
乌克兰语有北方、东南、西南三大方言,在语音、词汇、语法方面都有一些差异,但不影响交流。规范的乌克兰语以基辅方言为基础。根据库其玛总统指示成立的乌克兰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负责乌克兰语的基础研究和规范研究,编写乌克兰语规范词典,主要研究范围为乌克兰语正音正词法、术语、外来
语词库等。近年来乌克兰语面临来自俄语、英语的冲击,因此政府特别重视和加强乌克兰语的规范工作。乌克兰语言学家说:“一个国家必须有国土、人口和国语,没有国语就没有国家。”
乌克兰原来只有1所教授汉语的学校,近10年来,开设汉语课的学校有所增加。现在愿意学习汉语的人越来越多,汉语专业的录取比例是5∶1。乌克兰汉语教学的最大困难是缺少经费和师资。中国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尚未在乌克兰开办。
三、启发与思考
1.语言文字工作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信息化、网络化和经济全球化时代,做好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为核心的语言工作,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提高民族文化素质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俄罗斯、乌克兰两国都十分重视语言工作,都由教育部门主管语言工作,制定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两国都在制定语言法,通过立法来解决与语言有关的重大问题。两国总统都很重视语言规范化工作,政府和研究部门关注语言的发展趋势并研究对策。
同俄、乌两国类似,我国也十分重视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近年来国家颁布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了法制建设,通过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全国推
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水平。
2.重视语言政策,慎重处理语言问题
语言是民族的宝贵财富。俄罗斯、乌克兰两国以历史为鉴,重视语言政策,对语言问题的处理是慎重的。沙皇时期,俄语具有垄断地位,像乌克兰语这样的少数民族语言是不能用来教学和发表文学作品的。在长达70多年的苏联时期,歧视俄语以外的少数民族语言的现象并未得到改善,俄语几乎是全苏学校惟一的教学语言。大民族语言排斥小民族语言的做法,导致签名请愿、上街抗议等众性行动,伤害了少数民族的感情。苏联解体之后,原加盟共和国纷纷宣布了自己的官方语言。目前这类因语言引起的民族矛盾在原苏联各加盟共和国仍然存在。俄罗斯、乌克兰目前处理语言问题比较慎重,正在制订语言法,都允许主体民族以外的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教学。
我国的语言政策是正确的。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我国在民族自治地区严格执行民族语言政策,当地的政府部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司法、教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各个领域中,充分给予各民族人民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
由,同时也根据各地少数民族的需求,帮助他们学习汉语,培训少数民族汉语课师资,使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人民实现跨越式发展。实践证明,这样的语言政策有利于增进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3.密切关注语言热点问题
在信息化、网络化和经济全球化时代,我国和俄罗斯、乌克兰一样面临着外语(主要是英语)的冲击,主要表现为:报刊、网络、影视屏幕、广告、商标中大量使用外语词和外文字母词,一些学校从学前教育起就实行母语和英语的双语教学,一些地方的公共设施标志牌使用母语和英语双文标示,等等。俄、乌两国对此给予密切关注并正在加强研究。我国教育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也应密切关注这类热点问题,加强应对研究。
4.俄、乌两国的汉语教学处于发展阶段,我国应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近年来,俄、乌两国愿意学习汉语的人越来越多,其汉语教学正处于发展阶段。缺少师资、经费、教材、工具书及教学设备是两国汉语教学面临的困难。我驻俄、乌两国的大使馆教育处在汉语教学方面给予他们很大的支持,我教育部为两国提供留学生奖学金,副总理访问俄、乌时代表中国政府向那里的汉语学校赠送了多媒体语言教学设备和卫星接收天线,深受欢迎。俄、乌两国的汉语学校希望能得到中国政府的更多支持。
(200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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