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共4篇)
电动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共4篇)
  电动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第1篇
  成立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动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徐庆富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晓玲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质量安全发展股、计量标准股、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质量安全发展股,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以及相关数据、信息的汇总上报。
  电动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第2篇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
  各市场监管所要全面细致摸排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电动摩托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形成监管台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市场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销售登记以及产品质量追溯等制度,清理下架无产品合格证、无3C认证、非新国标等问题产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0日-9月10日)
  各市场监管所要扎实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电动摩托车流通和维修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检查力度,曝光一批售卖不合格产品销售单位,查处一批不合格产品、惩戒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县局将适时开展检查督办,并及时通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三)持续巩固阶段(20XX年9月10日-9月30日)
  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前两阶段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巩固前期工作成果,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积累的经验,探索建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电动摩托车常态化监管机制。
  电动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第3篇
  为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 XX 省安委办《20XX 年 XX 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XX 安办发〔20XX〕3 号)和各级安委会统一部署,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 20XX 年底,在全县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吗
  一、工作目标
  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平稳可控。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涂继伟任组长,消防大队大队长刘让军任副组长,县局督察、治安、刑侦、经侦、政工室分管负责人
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调度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排查整治。要立即督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开展排查,特别是夜间错时检查。坚决执行电动车
  停放充电“三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要求,发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量,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居民住宅区(楼)的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是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没有物业服务和管理单位的居民楼院,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协调,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二)开展联合检查。积极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严格电动自行车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消防、治安和派出所民警要协同联动,集中警力联合开展检查,确保综合治理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
执法职责,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深入居民住宅区,组织居民众,面对面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广泛运用各类媒体,深入宣贯_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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