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
∙【公布日期】2022.12.28
∙【分 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正文
国务院关于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刘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
一、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分配和使用基本情况
疫情补助金 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顶层设计,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各级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财政职能,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强化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社会保障领域倾斜。2018—2021年,全国财政社
会保障资金累计支出14.88万亿元,年均增幅7.4%,比同期全国财政支出整体增幅高3.8个百分点,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从2018年的14.9%提高到2021年的16.6%。其中,中央对地方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累计5.89万亿元,年均增幅8.9%,比同期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整体增幅高3.3个百分点,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比重从2018年的18.3%提高到2021年的20%。同时,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衔接,共同支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在近几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下,通过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紧紧抓住人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完善社会保障领域各项财政支出政策。增强财政投入的精准度,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强化对社会保障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优先保障就业、养老、医疗、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支出需要,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2018—2021年,全国各级财政累计安排就业补助资金3658亿元,其中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2103亿元,重点支持就业困难体就业创业,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有效应对中美经贸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等挑战对就业带来的冲击。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并持续强化,
把稳就业作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和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重要指标,推动实现就业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有力化解就业总量矛盾。支持健全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重点体和企业职工高质量、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效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完善市场化就业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加大力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启动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用好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两条渠道,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就业。健全就业援助机制,加强就业困难体、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帮扶。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等政策,2018—2021年共减免社会保险缴费2.4万亿元,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渡过难关,通过保市场主体来稳就业。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全国城镇就业人数持续增加,由2018年的4.43亿人增加到2021年的4.68亿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水平基本控制在合理水平,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三)持续提升养老保险覆盖面和待遇水平,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截至2021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3亿人,其中近3亿人定期领取养老金,人民众的养老保险权益得到较好保障。持续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2018—2021年,全国各级财
政累计安排养老保险补助支出7.77万亿元,其中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3.07万亿元,有力支持各地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建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连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从2018年起建立并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作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调剂比例从3%起步,并以每年0.5个百分点的幅度提高,2021年达到4.5%。2018—2021年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净受益超过6000亿元,有效缓解了地区间养老负担和基金结余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启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基本要素中央统一管理机制、地方财政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投入长效机制、工作考核机制等“三个机制”,全国统筹、合理调剂地区间基金余缺,有效压实地方责任,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支持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2018—2021年,全国各级财政累计安排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和医疗救助资金2.61万亿元,其中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1.42万亿元。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提升管理效能。城乡居民医保每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18年的490元提高到2021年的580元,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
稳定在80%和70%左右,困难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梯次减负后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众就医负担有效减轻。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2020年出台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免费救治政策,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资金共同负担。支持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现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住院费用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2021年惠及1300多万人次,医保基金跨省支付超过600亿元,解决众跑腿垫资难题。全民医疗保障制度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提升,构建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五)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困难众和重点体救助帮扶。2018—2021年,全国各级财政累计安排困难众救助、社会福利等支出1.47万亿元,其中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5878亿元,支持各地做好困难众基本生活保障、儿童和老年福利、残疾人康复和托养等工作,全力保障因疫情遇困众基本生活。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纳入联动机制保障对象范围。推动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
升工程。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就业、社会保障等帮扶政策。健全困难众住房救助制度,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等实施住房救助,帮助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支持做好受灾众紧急转移安置和过渡性生活救助、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受灾众基本生活。逐年提升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2021年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11元、530元,比2018年初分别提高170元、172元,增长31.4%、48%。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之比从2018年初的1.51:1下降到2021年底的1.34:1,保障水平差距明显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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