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资助实施方案及经费管理办法
为增强学校资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相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协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铜陵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内资助实施方案。
一、项目资金来源
学校从当年事业费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结合企业、社会团体等赞助的资金,共同设立校内资助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二、项目资金的用途
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减免、勤工助学补助、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资助形式
1、学杂费减免:对家庭贫困学生给予学杂费减免。疫情补助金
2、勤工助学补助:学校提供学生力所能及的勤工助学岗位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工作,领取报酬。
3、校内奖学金: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以及学习成绩优异、在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
4、特殊困难补助:对遭遇天灾人祸、意外伤害、重大疫情及家庭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
四、特殊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详述家庭经济状况。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村乡镇(街道)、县(区)
民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困难材料。
3、贫困生申请书及证明材料送交本班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初审,核实该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消费状况,写出书面意见(包括资助形式)并即时将初审后的材料汇总签署意见后送交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复审。
4、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在接到贫困生申请及证明材料后,实行复审。
复审必须严格,公正、公平、公开。
5、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对不能通过复审的申请,予以退回。学生申请复审通过后,由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拟定资助意见,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6、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调查研究后,根据情况作出资助决定,并进行很多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校内奖学金审批程序
按照学校校内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六、管理与监督
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学校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公示,严格监督。杜绝不合理的开支。
对提供虚明骗取资助的,经查实除必须退赔还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品行不端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资助学生,将视情况取消受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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