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
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疫情补助金∙【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
【公布日期】2020.08.26
【字 号】黑民规〔2020〕8号
【施行日期】2020.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民规〔2020〕8号
各市(地)、县(市)民政局:
  现将《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0年8月26日
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各项部署,切实发挥民政领域制度保障优势和政策集成效能,编密织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兜底保障网,如期完成脱贫攻坚
目标任务,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聚焦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推进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以实施“五统五兜”工程为抓手,进一步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加强政策集成、资金集成、力量集成,不断健全完善民政救助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全民政领域聚力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汇聚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二、基本原则
  (一)资源汇集、政策集成。加强民政领域各类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民政民生政策的有效衔接,强化工作集成、资源集聚、政策叠加,统筹推动各类政策、资金、力量向特殊领域、特定人倾斜,切实发挥各类资源的集成效应和乘数效应,促进兜底保障政策更好更多覆盖贫困人口。
  (二)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切实发挥民政系统全领域资源优势,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急难型生活困难体、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人口及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状况,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功能,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着眼长远、探索机制。立足“后脱贫攻坚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努力构建以高标准兜底保障为核心,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以及民政民生服务等功能高度集成、多层保障的制度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社会救助、人事教育和职业学校等资源,兜牢困难家庭子女职业教育的底
  1.全面落实职业教育助学政策。认真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等教育扶贫和助学政策,做好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学生等特殊学生体的资助工作。
  2.精准落实困难家庭学生救助资金。合理安排低保资金,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给予保障金政策性加发。发挥临时救助资金作用,对因子女就学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给予一次性救助。统筹慈善资金、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教育救助资金,用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救助。
  3.积极推进招生扩面。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家庭、低收入家庭学生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适龄子女等信息核对工作,摸清贫困家庭适学子女底数。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对贫困家庭学生开辟绿通道,落实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享受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五优先”措施,确保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就业。
  (二)统筹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儿童福利部门和社会康复医院等资源,兜牢困难家庭残疾人员康复的底
  4.积极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以老养残或一户多残家庭中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无监护人或无照护人的贫困重度残疾人作为重点,根据不同照护需求,分类实施保障。对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对符合条件但无意
愿入住集中照护服务机构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组织其家属、邻居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其提供居家服务、日间照料、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依托现有或新建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日间照料站、村(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康复服务站点等,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居家照料、、日间短托、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等服务。
  5.大力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服务行动。积极开展康复公益项目,抓好“福康工程”“龙江爱心助残工程”等项目实施,为符合条件有需求的残疾人免费提供手术矫治和康复训练,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假肢和矫形器。切实发挥省社会康复医院作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提升诊疗、康复服务能力,优先救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将残疾人康复社区服务网点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发展培育公益性、专业化助残社会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复训练服务。
  (三)统筹社会救助、规划财务、社工等部门资源,兜牢遇急难生活受困人员的底
  6.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对监测预警中发现的符合救助条件的急难生活受困人员,第一时间跟进核实,第一时间落实救助帮扶政策,确保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
保障。加强日常摸排检查,发挥乡镇民政办、村(居)委会、网格员“前哨”作用,主动摸排辖区众生活情况,及时发现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及早上报相关信息,确保民政部门及时跟进救助。
  7.健全救急难备用金制度。切实发挥省级、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及时帮助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稳定其基本生活。省级救急难备用金按照“紧急、必须和基本”的原则,重点用于身份不明突发急难急需救助或无支付渠道对象生活救助。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由各县级民政部门依据本地人口基数、上年度临时救助人数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预拨部分临时救助资金,作为临时救助备用金,确保特殊紧急需要。创新探索备用金使用程序,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一定额度的临时救助进行审核审批。对特殊情况、紧急情况的可先行救助,事后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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