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各地工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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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不断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12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和“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2021年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会议期间,湖北省、浙江省、福州市、山东省、陕西省、贵州省、上海市、广州市、天津市、武汉市、青岛市、延安市等各地代表就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
2020年初新冠疫情发生后,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全面动员、第一时间落实防控,齐心协力、担当作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疫情补助金
一、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奋力投身抗疫一线。协调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施工队伍,10天建成火神山医院、12天建成雷神山医院,多方筹措物资,统筹和组织医院物业服务管理。指导完成273个临时传染病医院、方舱医院及2338个隔离点的改建工作,提供床位近10万张,实现由“人等床”向“床等人”的转变。对全省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和集中隔离点等2632个点位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累计整改隐患231处,确保设施使用安全。
(二)切实担起社区防控牵头职责。湖北省先后出台4份城市社区、住宅小区封闭管理文件,并编印住宅小区、办公建筑疫情防控指南,同时组建10个工作组,连续开展10轮暗访,督促全省3836个城市社区、45248个住宅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社区力量不足、众看病吃药难等问题,为阻断疫情散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全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
统2.8万名党员干部投入防疫战斗,8.5万名环卫工人、24万余名城管执法队员、15万名物业员工、1.2万名城市供水供气供暖和污水处理职工,坚守一线,日夜奋战,全力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二、精准施策,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一)加强精准指导,促进早复工快复产。持续开展3轮“下沉企业、助企纾困”活动,共受理建筑企业关于资质审批、劳务用工、招投标管理、工程款清欠等方面诉求23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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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融资、市场管理等方面诉求48项,通过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已办结228项,市场主体满意率较高。
(二)强化政策支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千方百计降低疫情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行业企业获得不低于4500亿元综合授信支持。省级财政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财政补助资金1.27亿元。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武汉、宜昌等城市“一主两副”城市市区基本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
编制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
近年来,浙江省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全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一条心”完成调控任务
(一)深刻理解全局谋划。2019年以来,房地产城市主体责任制被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重要决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内容。2020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把房地产城市主体责
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事项。
(二)坚定执行保持定力。在2020年初,面对疫情冲击,浙江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房地产调控方向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督促各地坚决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实现稳地价稳
房价稳预期的目标,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全力压实主体责任。从2019年开始,省委将“一城一策”执行成效纳入对各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内容。2020
年下半年,针对部分城市地价、房价波动较大情况,督促指导7个设区市相继出台或
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
三、抢抓机遇,补齐短板提升功能
(一)着力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全省谋划8大类1484个补短板项目,估算总投资2409.81亿元。2020年前10个月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3600亿元。
(二)着力补齐人居环境不短板。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列入2020年中央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开工2491个,开工率达98.38%。目前,
全省共建成89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和垃圾处理设施155座,日处理能力4.93万吨。6.5万家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1742个社区和5024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650万户、近1800万人。
四、坚守底线,切实防范化解风险
全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对武汉等6地市加强市场精准调控,推进市、县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联网,截至2020年10月末,已批准预售商品住房库存面积6897.3万平方米,平均消化周期14.5个月。房地产市场保持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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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前,全省所有城市的商品住宅价格指数都控制在“一城一策”方案确定的区间范围内。
二、科学统筹谋划,推动 “一盘棋”落实长效机制
(一)研究制定城市主体责任制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细化主体贵任制的落实要求,明确设区城市不仅要负责市辖区房地产市场调控,还要统筹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
时,明确省级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职责,并确定在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统筹协调下,加强对城市党委、政府房地产工作指导,确保责任落实。
(二)指导设区市有序编制实施“一城一策”方案。全省按照因城施策的要求,有序推动国家试点城市外的9个设区市“一城一策”方案编制工作,不搞“一刀切”,由城市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市场供应等具体事项。目前所有城市的“一城一策”方案均已报经省政府批准稳妥实施。
(三)启动重点县(市)“一县一策”方案编制。全省确定34个重点县(市)编制实施“一县一策”方案。在编制原则上,突出与城市有机衔接,统筹发力;在实施内容上,突出县域特点;在实施方式上,突出城市主体,由设区市部署实施。
(四)全面构建监测评价体系。进一步细化监测评价指标,推进监测工作落地落实。从2020年前三季度开始,对各城市政府按季通报房地产市场运行评价结果。近期,省政府组成4个督查组,对落实房地产城市主体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抓好整改落实。
三、专班运作推动,拧成“一股绳”保持市场稳定
(一)建立工作专班机制。专班实行定期会商机制,打破部门数据孤岛,联合启动了房地产用地出让、开工和预售、投资统计3张清单的梳理,按照建设时序摸清市场底数,为统筹安排建设和上市节奏,实施精准调控创造了基本条件。
(二)突出重点合力攻坚。专班运行期间,集中攻坚房地产领域复工复产等任务。重点攻克部分地区二手房网签备案遗留难题,经过多轮协调,丽水市、台州玉环县的二
手房网签备案职能重新划归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
现全省网签职能的统一。
(三)推动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取得实效。全省房地产投资、销售等指标先后于2020年4月和6月回正。1~10月,全省住宅新开工面积增长29.4%,商品住宅上面积增长20.2%,房地产投资增长6.5%,房地产入库税收增长124%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坚持标本兼治,出台“一揽子”措施规
范市场秩序
(一)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针对商品房委托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出台相关措施,从委托主体、代销主体、监管部门3个层面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代销事项、代销佣金等17条具体规定,促进商品房委托销售公开透明。
(二)排查治理长租公寓“爆雷”问题。针对近期长租公寓“爆雷”现象,制定《治理规范长租公寓行动方案》,全省累计排查各类住房租赁企业近2万家,排查出疑似风险企业近1100家,根据“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正着手进行分类处置。
(三)防范化解房地产开发企业风险。从2019年开始建立房地产风险滚动排查制度,初步建立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监测制度,将全省89家较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总部)纳入监测范围。同时,各级主管部门累计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双随机”检查221批次。近2000家企业被纳入检查范围。
(四)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启动房地产领域防范和处置、购房矛盾纠纷化解、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累计检查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8000多家,查处600多家,公开曝光24个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山东省深入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围绕工作统筹协调、改造项目生成、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金融机构以可持续方式支持、动员众共建、改造项目推进、存量资源整合及小区长效管理等9项机制,创新思路、先行先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0年11月底,列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1743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已完工1176个,完工率67%
一、加强统筹协调,坚持高位推动
山东省委、省政府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摆在突出位置,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财经委会议多次专题研究。省政府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召开视频会议全面部署,确定18项重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及时掌握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将改造项目纳入重点工作督战范围,分组对16个地级市每月开展现场督导。
二、坚持项目核心,优化审批制度
优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将改造项目分为简易低风险类改造项目和加装电梯、新增建筑面积等其他类改造项目,将审批流程简化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许可、竣工验收3个阶段,分阶段提出优化措施,两类项目的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0个和20个工作日。简化手续办理、简化施工许可要件。
三、坚持多元融资,加大资金投入
2020年,全省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8.6亿元,省级财政列支8亿元,市、县财政计划投入25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6.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7.07亿元。山东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该行明确未来5年支持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贷款授信800亿元。四、坚持内部挖潜,探索片区化改造
全省探索城镇老旧小区“4+N”融资模式,即大片区统筹平衡模式、跨片区组合平衡模式、小区内自求平衡模式、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模式,以及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模式。全省确定50个“4+N”
融资试点项目,涉及老旧小区515个、居民11万户,其中,大片区统筹项目15个、跨片区组合项目10个、小区内自平衡项目6个、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项目14个、其他模式项目5个,预计社会化资金投入28亿元。
五、出台配套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参与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明确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可作为投资补助、项目资本金、贷款贴息等统筹使用,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减少市场主体初始资本投入。
(二)创新规划管理和土地政策。在老旧小区内及周边新建、扩建服务设施的,可适当放宽建筑密度、容积率限制;对老旧小区“15分钟生活圈”内城镇低效用地开发整理后腾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建设;市场主体投资老旧小区内新增公共建筑的,与业委会达成权属协议后,予以不动产确权登记。
(三)加大信贷税收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贷款优先向市场主体投放、降低融资成本。据统计,2020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8亿元,市场主体预计投入约35亿元。
六、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市场主体参与改造5种模式
(一)全面参与改造模式。以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建成区、城市功能区为单元,将区域内可开发利用资源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范围,由市场主体整体策划、全程运作,以项目收益平衡改造资金投入。
(二)参与有收益项目改造模式。通过业主让渡收益、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托育、停车、
深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九项机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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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构建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
并举住房制度为目标,加快推进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多种方式筹集,落实项目清单
(一)科学分析市场需求。对全市租赁住房市场开展调查,科学分析城区租赁住房市场供需情况,确定2020~2022年筹集10.1万套、395万平方米政策性租赁住房的目标。按照新建、改建等多种筹集方式,统筹安排,分年度明确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并初步落实项目清单。其中,拟新建租赁住房4.7万套,已具体落实到50个地块。
(二)坚持科学布局原则。按照“优先保障5城区及高新区租赁住房用地需求,统筹兼顾其他7县(市)区项目建设”原则,科学均衡布局政策性租赁住房项目。其中,5城区和高新区安排项目9.22万套,占比91%;其他7县(市)区安排项目0.88万套,占比9%。
二、优化设计导则,落实小户型建设标准
2020年7月,出台《关于新建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
(一)严格套型配比。分区县实行“8∶1∶1”和“7∶1∶1”设计标准:中心城区新建租赁住房30平方米、40平方米、
50平方米户型占比分别按不低于80%、不高于10%、不高于10%进行控制; 7县(市)区30平方米、40平方米、50平方米、60平方米户型占比分别按不低于70%、不高于10%、不高于10%、不高于10%进行控制。2020年计划建设的3万套租赁住房中,30平方米左右户型约2.6万套,占比85%。
(二)优化规划设计。按照福州市住宅设计最低标准“内一外三”(二环以内日照1小时、二环以外日照3小时)控制租赁住房日照标准,按照每户0.1~0.2辆机动车标准配置车位。完善租赁住房基本功能空间。
(三)控制人才公寓户型建设标准。坚持按政策性租赁住房“小户型”要求组织建设人才公寓。对政府定向引进的高端人才、产业紧缺人才等(每年约50~100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设筹集酒店式租赁型人才公寓,户型面积适当放宽。
三、盘活存量用地,实现低成本开发
(一)注重利用低效工业用地新建租赁住房。对城区低效工业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按照一定优惠补缴土地差价款后,将用地性质变更为住宅用地(租赁住房)。
(二)注重利用闲置厂房改建租赁住房。鼓励利用城区产业项目外迁后腾空的闲置房屋进行改造,经验收合格后作为租赁住房对外出租。
(三)注重利用配套建设用地及自有用地新建租赁住房。
快递服务站点等有收益设施的建设和后续运营。
(三)盘活存量资源参与改造模式。通过政府让利,将老旧小区周边闲置资源交由市场主体开发使用、长期经营,以经营收益平衡投入。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改造模式。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总体策划、项目运作、设施运营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产品供应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
(五)专业经营单位出资改造模式。通过“以奖代补”,支持专业经营单位出资对老旧小区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进行改造。据统计,2020年共有121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水电气暖
及通信设施改造,占总数的70%,专业经营单位出资约4.3亿元。
七、坚持建管并重,拓展长效管理
开展“党建引领、红物业”活动,协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共同推动老
旧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年计划改造的1743个项目中,有1545个确定物业管理模式,占比89%。其中,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以居委会为主的管理模式104个、物业公司运管模式752个、原产权单位代管模式190个、简易物业管理模式5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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