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付款的货物送到后,
买家可以拒收吗?
陈先生在某知名网络平台经营一家网店,主要销售品牌家居用品。在开业之初,本着支持网络平台和方便买家的良好愿望,陈先生在付款方式项目中开通了“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然而随着经营时间一长,货到付款的问题就显现出来了。2021年5月20日,一个买家以货到付款的方式购买了陈先生网店的一套价值500元的床上用品。5月23日,网店客服将买家的商品以快递方式寄出。5月26日,快递公司反馈的信息说该笔订单的买家拒收货物。5月27日,网店该买家询问拒收理由是否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若是质量问题网店可以为其更换。买家称与产品质量没有关系,只是因为网上订货后发觉不太需要该商品,购买是一时冲动,但来不及取消订单,因此只能在快递送达时拒绝签收。为此,网店将该商品收回,并承担了来回的快递费。之后网店又遭遇了几次类似的无理拒签,陈先生烦恼不已。那么,从网上订货时,约定货到付款,货物送到时买方可以随便拒收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
什么快递可以寄到国外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目前网上交易中所谓的“货到付款”支持当面验货,验货以后,如果商品质量有问题,或者不符合商品描述,买家有权拒签。同时,货到付款服务也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买家收到货后7天之内,可以申请7天无理由退换货,或申请其他售后服务。
本案中卖家陈先生与买家约定了“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买家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并不需要说明理由,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退货的运费应该由买家承担。而买家直接拒收,也可以看作一种即时退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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