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聘服务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 )
联系人: ____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 )
联系人: ___ 电话: _____ 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双方同意并签订以下条款:
1. 服务
乙方按照甲方的_______________的职位要求,检索、筛选合适的人选推荐给甲方。
* 此服务以非专有的方式提供,即:甲方有权聘请任何第三方提供此项服务,甲方有权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类似之服务。
* 甲方与被聘用人员之间的聘用关系由甲方与被聘用人员负责。甲方不对甲方与被聘用人员
之间、任何其他第三方(个人或法人)之间的关系负责。
2. 职位描述
由甲方提供详细职位描述。
3. 职位薪酬
由甲方与聘用员工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薪酬范围。
4. 服务费
甲方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成功聘用后,按受聘人员第一年的税前年薪的比例支付乙方服务费。
1) 对于税前年薪低于RMB 100,000(大写: 人民币壹拾万元),每职位每人收取RMB 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服务费。
2) 税前年薪超过RMB100,000(包括RMB100,000,大写: 人民币壹拾万元), 收取每职位每人服务费用为受聘人员税前年薪的25%。
注1:受聘人员税前年薪是指甲方和聘用人员之间协商确定后,在双方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
约定的税前年薪,但如被聘用人员实际领取的薪酬高于前述标准的,则以实际税前年薪为本合同所
指的税前年薪。税前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及其他各类以现金支付的福利。
注2:本合同所称的成功聘用是指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签订了聘用合同并且该被聘用人员已在甲方工作。
5. 甲方通知
1) 甲方应在决定正式聘用乙方推荐的人员后或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三日内将所聘用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以下称“甲方通知”)乙方。
2) 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正式上班后二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在聘用合同约定的上班之日,乙方推荐的人员未能到甲方上班,甲方应将该情况发生后二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人才访寻义务。
6. 付款期限及方式
1) 乙方将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每一位被聘用人员开始在甲方工作当日,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后10日内付款;
2) 所有付款将以支票或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将在收到甲方付款后一周内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7. 甲方开户行 (人民币)
开 户 行:
户 名:
银行帐号:
地 址:
8. 其它费用
乙方在提供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服务时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广告费,国内、国际长途电话 费,传真,差旅费等须经客户书面同意,方可由乙方向甲方收取。
9. 服务保证
由甲方推荐给甲方并由甲方聘用的人员,自其开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如发生聘用终止,甲方应为甲方免费提供一次相同职位人才访寻服务。此项服务的提供,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甲方已根据本合同条款全额付讫所有有关费用;
2) 聘用的终止非因甲方未遵守与受聘人员之间的聘用合同条件;
3) 甲方在受聘人员终止聘用七日内已书面通知甲方,并要求提供合同规定之服务。
注意:所有上述聘用终止引起的职位空缺仅提供一次免费服务。
10. 服务限制
1) 对于乙方推荐给甲方之员工,在所推荐人员被甲方聘用后一年内乙方不得将其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
2) 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甲方之员工。
11. 保密原则
1) 甲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 甲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并严格控制内部人员知情范围,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人员资料用于任何非自己聘用内部员工的目的,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个人和法人);同时,在取得所推荐人员的允许前,不得向其原单位 (雇主) 作背景调查。
12. 猎头公司服务费用标准甲方推荐人员
1) 任何由甲方向甲方所推荐的人员,在其自推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均被视为“甲方推荐人员”,在此期限内,甲方与其发生聘用与被聘用关系,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2) 在“甲方推荐人员”自其被推荐予甲方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甲方将不得就聘用事宜,向任何第三方推荐。如果甲方向第三方推荐“甲方推荐人员”,则视为“甲方推荐人员”已被甲方录用,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3) 所有甲方员工,在其受聘甲方期间及在其与甲方终止聘用后六个月内,均不得受聘于任何客户。如发生此类聘用,甲方将按本合同第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13. 与推荐人员的联络
除非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均不应与甲方推荐人员直接联络。所有与被推荐人员的联络均应通过甲方客户顾问进行。如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直接与被推荐人员联络,则视为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人才访寻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相应款项。
14. 合同期限及更新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除非合同之任何一方在合同到期日至少三十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将自行延长一年,所有相关条款不变。
15. 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以善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 合同终止
合同双方均有权在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合同,但如果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了本合同所述之服务,则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费用。
17.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逾期部分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5条的规定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与乙方所推荐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约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3)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将乙方推荐人员的资料用于自己招聘内部员工之外的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转让、出售这些个人信息,由此造成甲方或乙方与
被推荐人员、任何第三人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因上述违约行为取得的任
何收益均应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如因上述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其他任何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8. 合同更改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进行修改。
19. 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务: |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务: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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