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生计划1308人(暂按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95%执行,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23年下达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并在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录取后在入学前须退出原培养单位学籍。
(五)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含教育管理)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的人员,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科教学(语文)领域只接收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代码为050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教学(英语)领域只接收英语类相关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教学(历史)领域只接收历史学类【代码为06】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硕师计划”只招收延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对应专业的推免生。
(七)报考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和教育类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专科毕业及同等学力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报考。网上报名时学须填写定向就业及单位信息。
(八)会计(专业代码为125300)专业只接收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学等会计学相关专业以及计算机类、信息技术类考生报考。
(九)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只接受全日制临床医学或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的五年制及以上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即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的可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影像学和放射医学(五年制)的考生只能报考放射影像学和超声医学领域,麻醉学专业(五年制)的考生只可报考麻醉学领域,眼视光医学专业(五年制)的考生只可报考眼科学领域,医学检验专业(五年制)的考生只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领域等。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各领域不接受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在培人员报考本专业;不接受在校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规培基地有延安大学附属医院、空军军医大学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和榆林市第一医院。
(十)护理专业学位硕士只接受护理学专业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往届生报考还需通过国家注册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执照。
护理硕士实践基地有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和榆林市第一医院。
(十一)我校所有理工医类专业不接受文科类专业背景考生报考。报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符合专业目录备注栏注明的条件。
(十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名时需填写定向就业及单位信息。
(十三)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进入我校复试范围的,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在复试前,学校根据上线情况确定需要加试专业,并在延安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公布加试科目内容,考生也可提前咨询报考院系所。
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
(一)招收专业
《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全部学科、专业类别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二)招收条件
1.符合《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2.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所在学校推免计划;
3.思想品德合格,无违纪、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三)招收流程
1.已获推免资格考生须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缴费,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推免考生在研招网报考,接收复试通知、参加复试、接收待录取通知以及录取公示。各环节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通知。
3.我校的复试时间待定,复试方式为线上面试,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接收为待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录取为我校的推免生可全部申请“三助一辅”岗位,一年级可优先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同时可参加学校和所在学院设置的其它奖助学金评选。
四、报名和初试
(一)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规定时间内报考我校,逾期不能补报。
(二)网上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材料,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点通知。
考生报考我校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于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向我
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核验材料的,将不予考试,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下载及初试安排。考生可在考前10日左右,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25日,详细时间见《准考证》。考试有关事项及防疫要求按报考点、省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研招网”、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报考点的通知公告。
五、复试和调剂
按学校和各招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调剂工作有关文件、方案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
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下旬。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和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学制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制学费
详见附件6《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二)奖助体系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奖励20000元。
(2)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3)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我校新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75%左右。
(4)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受聘者每月津贴一般不低于500元,最高可达1500元。被我校考核认定为“创新人才生源选拔计划”的学生,在读期间均可享受助研岗位津贴。在职研究生条件
(5)学校设有“宝钢”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10000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0000元。
(6)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基金和研究生个性化培养经费。
(7)学校设有困难学生入学“绿通道”。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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