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二建《法规》必背的30个时间考点
30个时间类考点打卡:
1、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续展期12月,宽展期6月。
★著作权(1)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作者有署名权,单位有优先使用权。
(2)委托作品,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属于受托人。
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著作权的保护主要是民法保护。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内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2)抢险救灾工程;(3)临时性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4)军用房屋建筑;(5)办理开工报告的建设。
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资金到位情况;投资项目市场预测;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要求。
3、施工许可证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否则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按规定延期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与施工单位共同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4、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有符合规定的主要人员;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工程业绩;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
等级施工总承包(分12个资质类别;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四个等级)、专业承包(36个资质类别,不分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不分类别)。
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限届满3个月前,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后需承继原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4、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可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初始注册:初始注册者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
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后注册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聘用单位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
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的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5、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执业范围(两个不得):(1)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①相邻分段②验收合格③非因承包方原因,停工120天,建设单位同意的。(2)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除外情况:①解除合同②同意更换③不可抗力
6、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
招标基本程序(一)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招标项目审批,主要是审核资金落实情况,核准招标范围、
方式和组织形式等。
(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三)
编制招标文
1.澄清、
修改
(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编制合
理时间
(1)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五)资格审查(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六)开标1.时间开标日=截标日=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的起始日2.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明确到房间号。
3.程序
(1)主持与参加: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开标时,检查密封或公证、当众唱标。
4.不予受理时间、地点、密封(当场能够发现)
(七)评标1.组成
(1)评标委员会=招标人的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
(3)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否决投标
否决投标:(当场不能发现)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八)中标和签订合同1.确定主体(1)直接确定中标人的主体:招标人、经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
2.确定流程
(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签订合同
(1)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中标合同;
(2)“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
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
签订合同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阴阳合同,备案为准)
(3)履约保证金:10%。
(九)终止招标
禁止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励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7、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拒收情形:(1)逾期送达;(2)未按要求密封;(3)未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金额:《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2013年3月修改后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起点:开标日=截标日=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的起始日;
3.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于投标有效期。
联合体投标1.资格条件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意】就低不就高原则——木桶原理
2.协议、责任对内约定按份,对外法定连带。
8、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5大类、41条)
资质不良行为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按照国家对顶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承揽业务不良行为
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承包的。
工程质量不良行为
工程安全不良行为
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及奖惩机制
(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2)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二建要求(3)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
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9、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建设工程工期:
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司法解释的三种情况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价款支付: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的规定
(1)利率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三种处理情况。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建设工程未交付的,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工程垫资处理的规定
(1)有约定按照约定;(2)没有约定,按工程欠款处理;(3)没约定利息的,不得要求利息。
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1)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不得对抗已全部或大部交付房款的商品房买受人。
(2)范围为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
(3)期限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六个月。
10、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原则: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劳动合同的种类: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关系。书面劳动合同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具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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