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治理超限超载首次纳入法制化相关报道
第一篇:山西治理超限超载首次纳入法制化相关报道
山西治理超限超载首次纳入法制化轨道
新华网太原10月10日电(记者吕晓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应当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9日颁布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中,煤炭生产、运输大省山西首次就超限超载源头治理作出规定,实现了治超由政府行为向“法制”的转变。
山西是“西煤东运、晋煤外运”的交通枢纽,每年经过山西境内公路外运的煤炭至少2亿吨。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每年给山西造成的道路损失约10亿-15亿元,货车超限超载每年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多于矿难死亡人数。山西从2007年12月开展了新一轮治超,仅2009年至今年5月,交通事故同比减少3061起,因交通事故减少死亡790人。
山西省副省长牛仁亮说,治超过程中,国家九个部委曾经“八年抗战”,但效果甚微,主要原
因是治超不能持久,反弹率高。目前的治超是行政行为,要保持治超的稳定性、持续性,必须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把治超用法律的形式作出了规定,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山西把货物装载源头治理作为治超的重中之重。《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明确了货运源头的责任人、货运源头单位的义务及运管执法人员的职责。条例规定,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装载、配载。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封经营场所,对货运源头单位法人依法予以查处。(完)
山西:半年内超载3次 驾驶员丢饭碗
《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将于明年起实施,首次将源头治超写入地方法怎么查档案在哪
六个月内累计超载三次,驾驶员将被吊销从业资格证!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首次将治超工作提高到地方立法层面,实现源头治超法制化。9日,省人大、省交通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贯彻落实该部《条例》。
《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于2010年9月29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条例》第五章规定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的责任主体,货运源头单位应履行的义务以及被禁止的行为,执法主体的源头监管等,涵盖了源头治超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规定,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要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装载货物车辆驾驶员出示的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要建立健全车辆装载、配载的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并按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同时,道路运输源头单位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不得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如有违反,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给予每辆次一万元;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移送工商、质监等部门,由工商、质监等部门暂扣生产工具,责令限期改正;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质监等部门依法查封经营场所,由相关部门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予以查处。
对超载车辆的驾驶人员,六个月内超载记录累计三次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省人大内司委主任、省治超办主任李顺通表示,《条例》将治超工作提高到地方立法层面,为治超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这在山西省乃至全国都是一项重大创新。(记者 李莉)
来源:山西晚报
山西省治超工作有了法制保障
2010-10-10 07:00:26来源:太原日报
省人大就落实《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举行新闻发布会
新颁布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专门就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作出规定。10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初步安排,提出要加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
2007年起,省政府先后下发一系列治超政策文件,山西省治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能靠短期突击解决,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建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条例》的出台首次将治超工作提高到地方立法层面,为山西省治超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对货物装载、开票、记重等相关人员培训;接受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等。《条例》明确了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实施货运源头治超执法时应当履行的职责和运管机构在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中的处罚标准。(梁涛)
中国首部治超法律在山西出台 从源头上治理超载
2010-10-10 10:23:00来源:中国新闻网
屡超屡堵,屡堵屡超,山西下决心用法网兜住超载的源头,终结治超反弹“怪圈”的症结,明年1月1日起,山西将正式施行新出台的《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同时《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被废止。
刚刚出台的《条例》中规定了治理超限超载源头的办法就是谁家孩子谁抱回,“源头治超”突出了对“车、货、人”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任何“双超”车辆上路行驶。
《条例》规定了治理的责任主体、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被禁止的行为,以及执法主体的源头监管等等,涵盖了源头治超的方方面面。《条例》不仅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机构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中的职责,确定了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更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的法律依据由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
法规。此《条例》的出台也是首次将治超工作提高到地方立法的层面,为治超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在山西省乃至全国都是一项重大的创新,为保障道路运输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山西省治超办负责人表示,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真正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广网太原10月10日消息(记者岳旭辉 山西法制报记者孙齐)
来源:中国新闻网
第二篇: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总结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总结
xx年,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按照省、市、县治理超限超载“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工作要求,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公安、运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扎实开展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措施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为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发展,更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局领导充分认识到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树立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就是促经济发展、保一方平安的理念,切实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同时我县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坚定不移做好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整治宣传氛围。
在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的路面执法的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制作广告牌以及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要求货车驾驶人严格按照规定装载,安全驾驶。同时派出执法人员到客运站、场教育运输企业人员和客车驾驶员,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客车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宣传超速、超员、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严重后果及危害性,使治理超限超载的重大意义日益深入人心。
三、加强管理,从严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为保障广大合法运输业户的利益,认真按照工作要求,对超限超载较为集中的砂石料场、砖厂的负责人从源头宣传,对超限超载车辆都实行依法严管,严厉打击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出现的暴力抗法、野蛮闯关等行为,坚决查处打击抗拒治超的不法分子,对超限运输的车辆必须责令当事人自行卸货,达到国家标准方可驶离。从而进一步规范整治行为,完善治超的执法环境。在执法程中严格认真落实执法人员的“五不准”和“十条禁令”规定,并认真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四、部门协调,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治理超限超载过程中,公安、运管部门都派出执法人员和车辆、与我局组建成立超限超载整治工作联合执法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车辆超限超载、载物飘散遗洒、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一系列活动。
今年x至x月,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查处超限超载车辆x辆,出动x人次。通过整治运输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全县境内未发生因超限超载车辆堵车和因超限超载造成桥梁倒塌及恶性交通事故,治超工作的开展使全县境内公路安全畅通。
XX单位 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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