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计税依据核定征收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8.11.20
∙【字 号】2018年第19号
∙【施行日期】2018.1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印花税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关于调整印花税计税依据核定征收标准的公告
2018年第19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全省印花税计税依据的核定征收标准调整如下:
本公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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