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企业会计准则颁布的背景
1. 小企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据资料统计,477万企业中,小企业,数量 97%, 从业人员 52% 资产总额 42%
会计制度是财政制度的基础制度、会计工作是经济工作的基础
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2. 国家政策扶植小企业发展
2003年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005年出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
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2011年10月,国务院新国九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2011年,政府出台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3. 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热潮
小企业面临诸多困难
小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不高,风险控制能力薄弱
没有建立规范企业制度,缺乏监督和制约
人才缺乏,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已有的会计制度核算复杂,没有建立会计制度
融资难,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与银行的信贷通道不通畅,很难获得直接贷款
没有 建账建制的小企业,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4. 完善我国的会计标准体系
(l) 国际:小企业会计核算核心思想:简 化 核 算
核心理念:根据组织规模,差别报告 根据企业的规模,不论组织形式、产权关系 ;根据其会计目标、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人员配备、会计核算水平的不同,主张差别报告; 不同的主体应遵循不同的会计准则
共识:对中小企业应该使用符合其特性的会计标准,减轻财务处理、财务报告的负担
小企业管理制度1997年,英国制定了《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 2009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 国内:为适应新经济形势,小企业会计准则,呼之欲出
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不论规模,根据行业性质执行会计制度。1992年先后出台了13个会计制度,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商品流通、金融、农业企业等会计制度。第二阶段,根据企业规模、内部管理特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出台《小企业会计制度》。第三阶段,更多考虑信息使用者的要求, 出台《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 适合大中型企业;核算复杂,涉及业务全面,对会计人员要求高
《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 适合小微企业。但核算难度仍较高。对于目前的市场经济变化,部分内容已滞后于小企业自身业务 、 不能有效的满足税务部门、银行等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5. 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诞生 做充分准备
2009-2010年:财政部开展调查研究、两次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一年实施模拟验证。
2011年3月:全国人大提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
2011年6月 :工信部、国际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将企业划分为大中小微,有利于分类指导、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客观性。
2011年10月18 :财政部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颁布的目的
1. 健全企业会计体系
实现《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
据企业规模,规范企业财务报告体系、统一财务报告数据口径、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提升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质量和效率
2. 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通过准则规范其会计信息确认、计量、报告行为,从会计管理方面引导小企业改善其经营管理,规范会计行为,增强信息的真实、透明。
3. 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通过建账建制,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统一核算口径,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满足主要信息使用部门的需要税务部门、银行
税务部门:最大限度的消除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在保证会计信息有用性、可比性的原则下,降低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的工作量;根据会计信息,给予税收优惠,促进小企业实行查账征收 。
银行:针对小企业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 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
4. 简化账务处理难度
简化实务操作难度、工作量
在不违背会计计量的原则前提下,小企业会计处理与税法相协调。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1. 执行时间: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
2. 执行对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3. 设立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不论所有制性质:国有、集体、民营、外商投资、公司制、合伙制
不论经营范围:农林牧渔、工业、建筑、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仓储
不论组织形式:有组织形式、无组织形式但有会计实体
4. 三个例外: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四、四个原则
1. 自由选择:符合划型标准且三个例外的小企业,可以自由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2. 衔接原则:《小企业准则》未作规定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
3. 单项原则: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就是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4. 就高不就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经营规模扩大、 或性质变为三个例外,从次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特点
1. 内容完整、通俗易懂
2. 简化处理
3. 尽量消除与税法的差异
4. 差别报告、定量划分
5. 满足主要信息使用者的要求
6. 自由选择、各有分工、有序衔接
7. 涵盖行业范围更广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