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与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区别
各企业统计员:
前阶段我局抽查了部分企业统计报表数据质量,发现多数企业混淆了应付职工薪酬与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两个指标概念,计算方法错误,希望引起高度重视,现将两者指标概念及区别重申如下:
《财务状况表》中应付职工薪酬是一个人工成本的概念,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财务上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的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填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将本年上述职工薪酬包含的科目归并填报。
《劳动统计报表》中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
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工资(含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组成。工资总额的统计原则是,不管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不管是工资科目,还是其它科目,只要符合工资统计指标的规定,就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计入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是统计指标,对应的财务科目,主要是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在“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或其他费用中列支的实际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现金和实物价值。
综上所述,应付职工薪酬统计范围要大于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详见附表。
附:应付职工薪酬与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统计范围对比表 | ||
财务科目 |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应付职工薪酬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应付工资(包括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 包括。数据来自会计应付工资科目。 | 包括。数据来自每月工资、奖金发放单。 |
职工福利、管理费用、其他费用等 | 所有以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名义开支的经费及在其他费用中列支的福利方面经费(扣除明显不属于职工福利部分,如服装费等)。数据来自相应会计科目明细账。 | “应付工资”科目外,直接支付给个人的,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现金和实物价值。不包括职工抚恤补贴、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补贴给食堂费用、服装费等;医药费包干的,没有超不计入;不包括国家规定范围内支付的高温冷饮费,但超出国家标准支付的高温冷饮费要算;误餐贴属差旅费的不算,其它要算;讲课费只计发给本单位人员部分。 |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五险一金 | 包括。数据来自会计“社会保险费”科目。 | 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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