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来)京人员情况说明
兹证明 (身份证号: )系我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需返岗复工。经调查核实,现将返(来)京情况说明如下:
1.该员工于 年 月 日 时从 (出发地)乘坐 交通工具,车次: ,于 年 月 日 时抵京,并于 年 月 日 时向住京居住地的 社区(村)登记报到。且已按规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了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目前,无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已通过员工车票、体温检测、居住社区(村)电话核实)
2.该员工已于 年 月北京疫情出京最新规定 日通过 “京心相助”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了个人信息登记工作。(已通过“京心相助”小程序查询核实)
3.该员工过去15天内,未曾前往或途武汉及湖北其他地区。(已通过手机运营商查询个人轨迹核实)
以上情况说明属实,如因隐报、谎报、乱报或虚假陈述,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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