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技术指南(试行)
二〇一八年九月
1 总则
1.0.1 为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健全完善施工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高施工安全整体预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较大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压减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1.0.3 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遵循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专业性、经济性、动态性和实效性原则。
1.0.4 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体制机制,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主体,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系统识别风险,科学分析、评价风险,在工程项目活动全过程中对施工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1.0.5 施工安全风险应分级、分类、分层、分专业进行管控,明确风险的严重程度、管控对象、管控责任、管控主体。
1.0.6 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编制依据
GB 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T 13861-2009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23694-2013 风险管理 术语
GB/T 27921-2011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
GB/T 24353-2009 风险管理 原则与实施指南
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870-201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JGJ/T429-2018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T77-200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DB11/T 1478-2017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范
DB11/383-201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的通知(建质函〔2018〕28号)
3 术语
3.0.1 施工安全风险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发的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3. 0.2 风险源
可能引发人员伤害、财产受损、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风险源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3.0.3 危险和有害因素
引起或增加施工安全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原因和条件。
3.0.4 风险评估
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的全过程。
3.0.5 风险识别
发现、确认和描述风险的过程。
3.0.6 风险分析
理解风险性质,确定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性等级的过程。
3.0.7 风险评价
北京疫情出京最新规定判定风险大小,确定风险等级的过程。
3.0.8 风险准则
评价施工安全风险重要程度的标准。
3.0.9 风险管控
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明确对策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的管理过程。
3.0.10 风险分级管理
根据风险大小,按照重大、较大、一般、较低四个等级对风险进行分级管控,明确风险严重度,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表示。
3.0.11 风险分类管理
按照可能发生的施工安全风险事故类型不同,对风险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明确风险管控对象。
3.0.12 风险分层管理
按照风险等级由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班组等层级对风险进行分层管控,明确管控责任。
3.0.13 风险分专业管理
按照施工安全风险涉及的施工专业不同,对风险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明确管控主体。
3.0.14 风险动态管理
依据内外部环境和其他因素的变化,及时进行风险再评估,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
4 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施工安全风险管控职责
4.1 一般规定
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确定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牵头部门和分管领导,明确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职责、目标与任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内,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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