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北京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的时间
通知!北京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的时间
北京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的通知
依据我市疫情防控⼯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校外培训机构实际状况,现就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
提出如下建议:
⼀、恢复时间和适⽤范围
(1)恢复时间
⾃⼩学1-3年级学⽣返校复课之⽇起,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审批机关书⾯申请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
(2)适⽤范围
各区教委审批的⾯向中⼩学⽣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适⽤本⽂件。市、区教委审批的其他培训机构参照本⽂件执⾏。
依据全市复⼯复产防控⼯作分⼯,属于技能类的培训机构由⼈⼒社保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径,属于⾮学科类⾮技能类的市场化培训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径。
北京疫情出京最新规定⼆、总体要求和⼯作程序
(1)总体要求
在市委、市政府统⼀领导下,坚持规范有序,强化“四⽅责任”,加强协同联动,深⼊全⾯细致地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作, 稳妥有序推进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确保场所安全和⼈员健康。
(2)⼯作依据
按照北京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学校做好返校复课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建议的通知》(京教防组发〔2020] 15号)和市教委、市卫⽣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学校返校复课⼯作评估要点的通知》(京教办〔2020〕11号),结合机构特点和⼯作实际,强化达到基本标准,根据各类机构的实际情况进⾏检查。如没有⾷堂、宿舍或不提供就餐、住宿服务的,可不列⼊检查内容。在机构⾃查⾃评和各区检查时可以灵活掌握。
(3)⼯作程序
坚持“⾃查⾃评、书⾯申请、全⾯整改、公开承诺”的⼯作原则。
1. 机构依据本⼯作建议和检查基本标准,逐项⾃查⾃评。
2. ⾃查⾃评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向审批机关提出书⾯申请。
3. 审批机关所在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检查,督促机构全⾯落实整改要求。
4. 机构完成全⾯整改后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门处)公⽰防控责任承诺书。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要求,各区要切实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常监管和协调处置, 完善监督举报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责令⽴即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机构,责令停⽌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对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并提请法⼈登记机关吊销法⼈登记证书。
对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并提请法⼈登记机关吊销法⼈登记证书。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