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导语】从北京⼤学了解到,2021年北京⼤学强基计划招⽣简章已经发布,为⽅便考⽣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全⾯贯彻党的教育⽅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校开展基础学科招⽣改⾰试点⼯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件精神,服务国家重⼤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北京⼤学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改⾰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以“为国选才育才”为宗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进⾏专门培养,为国家重⼤战略领域输送后备⼈才。
  ⼀、机构与原则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校成⽴强基计划招⽣⼯作领导⼩组,具体⼯作由北京⼤学招⽣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滥。
  ⼆、招⽣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等学校招⽣统⼀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均可报名。
  招⽣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
  1.考⽣⾼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且⾼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份强基计划招⽣⼊围标准。
  2.对于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物、信息学全国中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等奖(含)以上成绩的考⽣,⾼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可⼊围相应省份的强基计划考核。
  三、招⽣专业及招⽣计划
  2.招⽣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3.考⽣仅可选择⼀个专业组进⾏报考,各专业组单列计划,单独排队⼊围及录取。医学组在北京⼤学医学部招⽣代码下录取。
  4.⾼考综合改⾰省份考⽣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要求(见附件)。
  5.传统⾼考省份理⼯类考⽣仅限报考Ⅰ组和医学组,⽂史类考⽣仅限报考Ⅱ组。
  6.Ⅰ组中历史学类、考古学、哲学、中国语⾔⽂学类(古⽂字学⽅向)专业只录取有志愿考⽣。
  四、报名⽅式与选拔程序
  (⼀)报名时间和办法
  4⽉12⽇⾄4⽉30⽇,考⽣可登录北京⼤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址:bm.chsi/jcxkzs/sch/1000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不能兼报其他⾼校强基计划。
  (⼆)考⽣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等学校招⽣统⼀考试
  (三)⼊围考核办法
  6⽉26⽇前,在各省份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上,依据报考强基计划考⽣⾼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下同)从⾼到低的顺序,按分省分专业组强基计划招⽣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份⼊围考核的考⽣名单(末位同分同⼊围),并公⽰⼊围标准。
  对于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物、信息学全国中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等奖(含)以上成绩,且按破格申请报考强基计划的考⽣,如⾼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可破格⼊围相应省份的强基计划考核。破格⼊围考⽣不占以⾼考成绩⼊围考⽣计划,破格⼊围且最终被录取的考⽣不占已公布的强基计划招⽣计划。
  (四)考核测试
  我校将于6⽉28⽇⾄7⽉4⽇对⼊围考⽣进⾏考核测试,具体安排以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1.学科基础素质测试:通过笔试着重考察学⽣学科基础能⼒,笔试科⽬:语⽂、数学。
  2.综合素质考核:我校将对学⽣综合素质进⾏全⾯、深⼊的考核和评价,并通过⾯试对考⽣综合素质材料进⾏核实。
  3.体育测试:我校将对⼊围考⽣组织体育测试,测试项⽬包括:⾝⾼体重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前屈、⽴定跳远、仰卧起坐。体育测试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于破格⼊围考⽣,我校将根据其学科特长单独进⾏考核。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强基计划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85%;我校组织的考核测试成绩(即学科基础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占综合成绩的15%。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强基计划各省份各专业组招⽣计划数,各专业组按综合成绩由⾼到低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预录取考⽣⾼考成绩、专业志愿,按平⾏志愿规则进⾏专业录取。若考⽣⾼考成绩相同,则按以下单项顺序及分数⾼低排序进⾏专业录取:校测总分、学科基础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
  破格⼊围考⽣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组强基计划⾮破格⼊围考⽣最低录取综合成绩时,我校将予以录取(不占所在省份公布的强基计划招⽣计划),并根据其竞赛成绩、综合成绩、专业志愿等进⾏专业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我校强基计划招⽣⼯作领导⼩组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续。
  我校于7⽉5⽇前公布录取结果并公⽰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五、培养⽅案
  为深⼊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考试招⽣制度改⾰的重⼤战略部署,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基础学科招⽣改⾰试点⼯作的意见,同时基于长期以来基础学科⼈才培养的深厚积淀和丰富经验,北京⼤学将实施“深化基础学科⼈才培养计划”,开展“博雅学堂”试点⼯作,统筹推进强基计划⼊选学⽣的全过程培养。
  北京⼤学强基计划着⼒实现学⽣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对于录取考⽣,将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案,完善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培养有志于投⾝基础学科研究,或从事⾼端芯⽚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才紧缺的⼈⽂社会科学领域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拔尖创新⼈才。
  1.实施灵活、个性的培养⽅案。院系将结合专业培养⽬标,凝练核⼼课程体系,为强基计划⼊选学⽣制定基础兼顾个性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案,⼀⽅⾯加强专业基础的培养,另⼀⽅⾯也给予学⽣更⼤的⾃主选课空间和发展⽀持,搭建与其他⾼校和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制订特殊政策⿎励学⽣跨学科、跨专业、跨阶段选修和跨学校选修,提⾼学⽣的学科交融能⼒。
  2.采取多元化授课⽅式,打造多层次授课平台。通过⼤班授课、⼩班研讨的教学⽅式,促进教学⽅式的转变。充分运⽤翻转课堂、⾃主研讨课、⼩班课、研究性教学、实践教学等新的教学形式和⽅法,加强师⽣互动,开阔学⽣视野,扩⼤知识⾯,引领学⽣了解学术前沿问题,培养学⽣⾃主学习、终⾝学习的能⼒。
  3.全⾯落实导师制。安排院⼠、讲席教授、杰青等顶尖学者担任导师、班主任,为学⽣授课,实施“1+X”导师制,为每名学⽣配备⼀名专业导师和多名跨学科导师,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职业⽣涯规划、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理健康等⽅⾯提供引领、指导和帮助,形成全⼈培养、全⾯成才模式。
  4.⿎励学⽣参与科研,加强创新和实践能⼒培养。依托科研优势培养⾼素质的研究型⼈才,为有志于投⾝科研的优秀学⽣提供⾼⽔平的科研平台和交流机会,⿎励教师把本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发展⽅向融⼊到本科⽣教学中,⿎励学⽣积极申请本科⽣科研课题,接受完整的科研训练,在强化本学科基础的同时提供交叉学科领域学习和研究的平台,进⼀步培养学⽣的学术能⼒和创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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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开展多渠道国际交流。⿎励、⽀持学⽣参加学术会议、长期或短期国际交流项⽬、国际专业类竞赛等交流活动,让学⽣接触世界科学⽂化研究最前沿,融⼊国际⼀流的学术体,拓展国际视野,推动学⽣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融合。
  6.实施全⾯素质培养。融通教学与科研,坚持实践育⼈,引导学⽣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活实际,实现知⾏合⼀,造就未来能够坚定投⾝国家重⼤战略发展领域建设的、具有科学精神、科学⽅法、科学知识与科学能⼒的基础学科专业型创新⼈才和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才。
  (强基计划各招⽣专业⼈才培养⽅案详见我校本科招⽣)
  六、其他说明
  (⼀)对于综合素质材料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考试机构或教育⾏政部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进⾏处理。
  (⼆)招⽣专业涉及多个培养单位的,我校将根据考⽣意向及测试情况确定考⽣进⼊的培养单位。
  (三)强基计划招⽣及培养⼯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若遇教育部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校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的交通、⾷宿等费⽤⾃理。⼊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有关⼯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七)学校考核⼯作⽅案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考试过程的情况,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通知。
  七、监督保障机制
  (⼀)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案公开、选拔⽅法公平、录取结果公⽰。对我校强基计划招⽣有异议,可以书⾯形式具名进⾏申诉,申诉联系⽅式:
  地址:北京⼤学⽼化学楼120室北京⼤学招⽣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邮箱:*************
  (⼆)我校将对录取的学⽣进⾏⼊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学资格的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北京⼤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联系⽅式:
  电话:(010)62755622
  邮箱:*************
  ⼋、咨询及联系⽅式
  北京⼤学招⽣办公室
  地址:北京⼤学⽼化学楼120室北京⼤学招⽣办公室
  邮编:100871
  招⽣:(010)62751407,(010)62755074
  传真:(010)62554332
  电⼦邮箱:*************
  北京⼤学招⽣:pku
  北京⼤学医学部招⽣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学医学部招⽣办公室
  邮编:100191
  招⽣:(010)82802191
  传真:(010)82802223
  电⼦邮箱:*************
  北京⼤学医学部招⽣:bkzs.bjmu.edu
  阳光⾼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   本《简章》由北京⼤学招⽣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学招⽣办公室
  2021年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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