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体系平行记账模式五大特征!实例教你如何账务处理
双体系平行记账模式五大特征!实例教你如何账务处理
2017年10月,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下称《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制度》彻底改变了我国政府单位的会计核算模式。
本文通过实务举例,分析新制度下账务处理的方法,并总结双体系平行记账模式的五大特征。
固定资产相关账务处理解析
《制度》的一个重大创新是重构政府会计模式,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即双体系平行记账模式。笔者通过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及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业务,解释《制度》会计核算,从而总结双体系平行记账模式的重要特征。
假设,某年3月2日,甲事业单位收到A商业银行(财政授权支付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当月授权支付额度30万元。双体系平行记账模式下账务处理包括财务会计账务处理和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300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300000
预算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300000
贷: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00000
3月18日,甲事业单位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检测专用设备,设备总价11.5万元,通过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支付货款。购入设备过程中发生运杂费5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双体系平行记账模式下账务处理同样包括财务会计账务处理和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120000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15000
银行存款5000
预算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事业支出120000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15000
资金结存——银行存款5000
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为10年,甲事业单位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因此,从3月起,对于甲单位每月计提1000元的固定资产折旧,不进行预算会计账务处理,财务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业务活动费用1000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00
将实提固定资产折旧
笔者认为,上述双体系平行记账模式具有五大特征。
第一,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进行平行记账,即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也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要进行财务会计核算。例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属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只进行财务会计核算,预算会计体系不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实提固定资产折旧。传统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虚提资产折旧或摊销,即计提资产折旧或摊销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等净资产项目。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第二十条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制度》规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加工物品”“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制度》实提资产折旧或摊销,不仅可以较为准确地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而且也为政府会计核算公共服务成本奠定坚实的基础,进而科学地进行绩效评价。
第三,取消资产基金类科目,新设“资金结存”科目,起着借贷方平衡的作用。在传统会计制度中,资产基金类科目核算起着借贷方平衡的重要作用,这也是传统政府会计核算的重要特。《制度》不再设置资产基金类科目,新设“资金结存”科目核算,并按照“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明细科目核算。“资金结存”科目核算的主要方法是,在单位取得预算收入时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贷记预算收入类科目,在发生预算支出时借记预算支出类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第四,财务会计体系、预算会计体系都设置“收入”核算。财务会计体系的“收入”和预算会计体系的“预算收入”几乎是一一对应关系,而且单位在收到财政拨款时同时确认财务会计收入和预算收入。为了强化预算会计功能,《制度》在预算收入类科目增加“债务预算收入”核算,将依法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均纳入预算会计核算范围。为了区分双体系两个“收入”要素,在预算收入类科目中增加“预算”两字。
第五,双体系平行记账模式不是两套会计信息系统(双系统)核算,而是同一会计信息系统(单账套)中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也就是说,同一张记账凭证同时进行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账务处理,也只需要一份原始凭证,无需复印原始凭证。在双体系平
行记账模式核算中,财务会计账务处理与预算会计账务处理具有一定的关联关系。对一些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财务会计账务处理后,可以自动地关联做出预算会计账务处理。目前,不少会计核算软件可以针对大部分业务事项实现上述功能,这可以大大地降低《制度》实施难度和成本,促进《制度》的更好落地。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