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建设部分-试行)
2018年5月
前 言 1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1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3
1 总 则 5
2 建设规模 6
2.1 办学体制及规模 6
2.2 学生、教职工人数 7
3 选 址 7
4 建设用地 8
4.1 一般规定 8
4.2 建筑用地 8
4.3 体育用地 9
4.4 绿化用地 10
4.5 广场、院落及道路、停车场用地 10
4.6 建设用地指标 11
4.7 其他用地北京表演学校 12
5 建筑设置 12
5.1 主要教学用房 12
5.2 办公及管理用房 18
5.3 生活服务用房 19
5.4 其他建筑空间 20
5.5 建筑面积指标 21
5.6 未定标空间 21
6 建设绿学校 22
6.1 环境质量 22
6.2 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23
6.3 资源共享 24
7 建设智慧学校 24
附表1 各类学校体育项目设置表 28
附表2 各类学校的建设用地指标 29
附表3 各类学校的建筑面积指标 30
附录一 小学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1
附录二 初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7
附录三 高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3
附录四 完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9
附录五 九年制校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55
前 言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1 背景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简称原《标准》)颁布于2005年,至今13年。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及北京市不断加大教育改革工作力度。中小学校的教学方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标准、考试招生制度和学校管理机制等都在深刻地变革中,这些对中小学校的硬件设施也提出了改革的要求。原《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教育教学需求,急需修订(修订后的标准简称《标准》)。
为适应新时代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新趋势,《标准》将原城乡不同建设标准的指标合一,实现城乡统一建设标准。
国家在标准化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提高建筑标准”的要求。为适应教育教学新需求,《标准》在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劳技教室、音体美教室等主要教学用房的使用面积、形状及设施方面提高了部分标准,并增设了分层次教学及选修走班课教室等教学用房。《标准》中完善了体育场地的设置。
国家《绿建筑行动方案》要求“政府投资的学校建设,自2014年起必须全面执行绿建筑标准”。《标准》中增加了“建设绿学校”部分。
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适应未来教育新需求,《标准》中增加了“建设智慧学校”部分。使安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创新活动等校园内外相关教育教学活动及管理工作全部纳入智慧化管控系统,提高办学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同时也可作为学生学习智慧化管控知识的实体教材,启迪学生跨界思维,培养创新能力。
2 依据
● 国家《义务教育法》
● 国家及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简称《纲要》)
●《国家及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5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公报》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 教育部等10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校舍综合防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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