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11类常见的法律问题深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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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式问题
1.怎么样可以离婚?离婚有哪些⽅式?
答:离婚有两种⽅式可以采⽤,⼀种叫协议离婚;另外⼀种叫诉讼离婚。两种⽅式适⽤不同的条件,程序也不⼀样。
⼀般⽽⾔,双⽅争议不⼤,建议尽量通过协议离婚⽅式进⾏,成本低廉、效率较⾼,但离婚协议对双⽅没有强制执⾏效⼒(协议本⾝原则上有效),离婚后较常见不履⾏协议的情况。注意:需要双⽅到婚姻登记机关(⼀般为⼀⽅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续。
若双⽅⽆法协商或调解达成⼀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俗称打官司)解决。此种情况还适⽤于另⼀⽅不知去向、事实婚姻离婚等情况。具体在何处起诉因案⽽异,可以参见。
2.去民政局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的效果是⼀样的吗?
答:在民政局离婚可以领取离婚证,在法院调解离婚领取的是《民事调解书》(需要具备法院出具的⽣效证明),同样达到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处理抚养权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后如果⼀⽅违反当初的约定,在民政局离婚的当事⼈要以离婚协议为基础起诉⾄法院,通过法院审理后获得⽣效判决⽂书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
在法院调解离婚的当事⼈,可以根据《民事调解书》的内容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需另⾏起诉。
3.同居很多年,现在要想结束这段关系,怎么办?
答: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同居在⼀起,要分情况处理:
(1)如果是1994年2⽉1⽇以前即同居在⼀起并以夫妻名义共同⽣活,周围众亲友都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般属于事实婚姻。要结束这样的关系,需要参照已经登记结婚的情况办理离婚登记或诉讼离婚。鉴于现实中⼏乎所有婚姻登记机关都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2)如果是1994年2⽉1⽇以后同居在⼀起,⽆论⽣活时间有多长,是否⽣⼉育⼥,均按⾮法同居关系处理。双⽅可以协议分⼿,也可以起诉要求解除⾮法同居关系,同居期间为共同⽣产、⽣活⽽形成的债权债务⼀般作为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婚⽣⼦⼥参照《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4.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算⾃动离婚或⾃动解除婚姻关系吗?
答:不是。离婚必须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续或者通过⼈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并取得⽣效法律⽂书后⽅解除婚姻关系。现实中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只是可能会结合具体案情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双⽅感情破裂的⼀种情形,即便分居是事实,也不⼀定最终判决离婚。
5.想要离婚,但是结婚证都被对⽅隐藏起来,怎么办?
5.想要离婚,但是结婚证都被对⽅隐藏起来,怎么办?
答:你可以持⾝份证或户⼝簿到办理婚姻登记的民政局或档案局进⾏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以档案材料作为结婚的证明向⼈民法院起诉。
6.对⽅(离家出⾛)⽆法取得联系,怎么样才能离婚?
答:此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般需要通过法院进⾏公告送达法律⽂书。虽然时间较长,成本较⾼,但也必须要通过这样的程序⽅可离婚。
7.为买房⼦、规避⼆套房政策等原因,“假离婚”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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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请注意离婚后的风险,实践中弄假成真的报道不在少数,请三思⽽后⾏。具体操作建议可以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8.借⽤他⼈⾝份证件进⾏结婚登记,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与实际共同⽣活者不⼀致的,想要离婚该如何处理?
答:此种情况只要不是发⽣在1994年2⽉1⽇以前,⼀般按照⾮法同居原则处理财产、⼦⼥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
另⼀种⽅法,可以请求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或提起⾏政诉讼。实践中,可以考虑通过与载明主体进⾏协商处置。
9.⼀⽅使⽤虚假⾝份证件与另⼀⽅结婚,婚后不久就离家出⾛,下落不明。该怎么办?
答:此种情况建议⾸先向公安机关报案,按照罪⽴案查处。⾄于已经办理的结婚登记⼿续,可以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份虚假),提起⾏政诉讼,请求撤销结婚登记。
10.⼀⽅在婚后发⽣事故成为了植物⼈或者重度智⼒残疾,另⼀⽅如何离婚?
答:植物⼈或者重度智⼒残疾在法律上是⽆民事⾏为能⼒的,如果其配偶有遗弃、虐待等严重损害⼈⾝和财产权益⾏为,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如⼦⼥、⽗母按照特别程序变更监护关系。
在变更监护关系以后,监护⼈可以代理⽆民事⾏为能⼒⼀⽅提起离婚诉讼。
注意:若是限制民事⾏为能⼒(即精神、智⼒尚可,有⼀定辨识能⼒),⼀般需要其本⼈⾃⾏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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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条件问题
手机打不出去电话什么原因1.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
答: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法院原则上会判离婚。如其它情形,法院具有⼀定的⾃由裁量权。⽐如,第⼆次起诉离婚;⼀⽅被判有期徒刑,刑期较长;⼀⽅被宣告失踪;⼀⽅出轨(⾮重婚和同居),情节较严重;证实⼀⽅同性恋等。
2.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答:(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年的;(5)患有法定禁⽌结婚的疾病的,或有患有⽣理缺陷不能发⽣性⾏为、难以治愈的;(6)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前知晓对⽅患有精神疾病或婚后患有精神疾病,均久
治不愈;(7)⼀⽅违法或犯罪,且该违法或犯罪⾏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如故意伤害亲友、奸淫亲友等。
3.没有法定理由,第⼀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离婚?
答:具有以下情形,有机会获得法院判决离婚。(1)第⼆次起诉离婚;(2)⼀⽅被判处徒刑,刑期较长;(3)⼀⽅被宣告失踪;
(4)⼀⽅出轨(⾮重婚和同居),情节较严重;(5)证实⼀⽅同性恋或性⽆能;(6)⼀⽅违背另⼀⽅意愿堕胎导致感情破裂⽆法调
(4)⼀⽅出轨(⾮重婚和同居),情节较严重;(5)证实⼀⽅同性恋或性⽆能;(6)⼀⽅违背另⼀⽅意愿堕胎导致感情破裂⽆法调和的。
4.对⽅下落不明,能否起诉离婚?
答:可以。建议先去公安机关报失踪或由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法查到下落的证明,同时建议到乡镇(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加盖印章,再凭⼈⼝失踪的报案记录或证明⽴案起诉。法院将采⽤公告⽅式送达相关⽂书。
5.⼥⽅在怀孕期、哺乳期或流产,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答:在怀孕期、分娩后⼀年内或流产半年内,男⽅不得起诉离婚,但⼥⽅可以起诉。若男⽅有证据证明⼥⽅怀胎或所⽣⼦⼥⾮亲⽣,男⽅亦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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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管辖问题
1.离婚诉讼⼀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若被告单⽅离开住所地超过⼀年,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若双⽅都离开户籍地超过⼀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民法院管辖。
注意,受理的法院均为基层⼈民法院,如某市、县、区⼈民法院。
2.⼀⽅外出打⼯,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如⼀⽅外出打⼯超过⼀年的,另⼀⽅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这种情况下法院
⼀般会要求你提供⼀⽅外出打⼯离开户籍地的证明材料,⽐较难取得此类证据。
外出打⼯⼀⽅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应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3.双⽅均外出打⼯,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如果双⽅离开户籍所在地没有超过⼀年,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案较容易)。
如果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年,由起诉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起诉时,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注意:后两种情况,⽴案时,⼀般法院会要求出具上述经常居住地证明,实践中收集此类证据有⼀定难度。
4.⼀⽅(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另⼀⽅在国内居住,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不管哪⼀⽅起诉,国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均有权管辖。分别在两个国家法院起诉的,国内法院亦有管辖权。
5.双⽅(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原则上在定居国起诉。除⾮定居国不受理(以必须在中国法院起诉为由),可以在中国起诉。分两种情形: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6.双⽅(中国公民)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7.双⽅均取得外籍,能否在中国起诉?
答:双⽅均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辖;⼀⽅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法院管辖。
8.双⽅(中国公民)均定居外国且已经离婚,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应到哪个法院起诉?
答:在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9.⼀⽅在看守所、监狱或强制隔离戒毒所被监禁,另⼀⽅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在原告户籍所在地起诉,如原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年以上的地⽅,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除外。
10.双⽅均被监禁,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原则上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被告已经被监禁⼀年以上,则由监禁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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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限类问题
1.离婚诉讼⼀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审简易程序3个⽉,普通程序6个⽉。实践中,考虑到较⾼的法院调解成功率,60%的离婚案件会在3个⽉内即顺利完成整个诉讼过程。
2.第⼀次判决不准离婚多久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答:6个⽉。注意,如果发⽣了不同于第⼀次起诉的法定理由,也可以6个⽉内起诉。
3.离婚后发现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财产的⾏为,多久之内可以请求⼈民法院再次分割?
答:⾃发现之次⽇起两年内。
4.协议离婚后,我认为财产分配不公平,向重新分割是否可⾏?
答:⼀年内可以提起诉讼,但是如果没有欺诈、胁迫、重⼤误解等情形,难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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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问题国家计算机二级报名
1.孩⼦两周岁以下,直接抚养权归谁?
答:⼀般由⼥⽅直接抚养,跟随⼥⽅⽣活。
2.孩⼦⼗周岁以上,法院如何认定抚养权?
阿胶的吃法答:法院主要根据孩⼦的意愿进⾏判决,但⼀⽅有、家暴、传染病等不适宜照顾孩⼦的除外。
3.孩⼦在两周岁⾄⼗周岁之间,法院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主要考虑孩⼦跟随哪⼀⽅⽣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主要看孩⼦跟随哪⼀⽅⽣活⽐较多,是否形成依赖,是否有利于孩⼦⽬前以及今后⼀段时间的⽣活学习;当事⼈是否有较为充⾜的时间照顾⼩孩;当事⼈是否有婚外情等道德问题;当事⼈的收⼊情况;当事⼈是否绝育;当事⼈双⽅的家庭接纳
意愿等。
4.法院如何确定抚养费?
答:根据孩⼦的实际需要,当地⽣活⽔平和⽗母的收⼊情况等因素确定。有固定收⼊的,按照其⽉收⼊的百分之⼆⼗⾄三⼗的⽐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抚养费的,⽐例可适当提⾼,但⼀般不得超过⽉总收⼊的百分之五⼗。
5.可以要求⼀次性⽀付抚养费吗?
答:⼀般不可以。
6.离婚后抚养费是否可以要求增加?以谁的名义起诉?
答:可以,但需要提供以往确定的抚养费不⾜以⽀付当前孩⼦⽣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的相关证据。
⼀般以孩⼦作为原告起诉。
7.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答:可以,如直接抚养孩⼦的⼀⽅的抚养条件出现较⼤变化,另⼀⽅可以申请变更。当然,双⽅也可
以协议变更。⽆法协商达成⼀致意见,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8.离婚后对⽅长期不⽀付抚养费,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由谁主张?
答:可以,但是根据协议和法律⽂书规定的⽀付数额在两年内的可以主张。⼀般由实际抚养孩⼦的⼀⽅主张,⽽⾮以孩⼦名义起诉。
9.对⽅不准我探视孩⼦,请问怎么办?
答:你可以通过当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与对⽅沟通,可以协商探视时间、次数、⽅式、持续时间等内容。若依然不能解决,已判决的申请执⾏;未诉讼的,可以专门针对探视权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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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彩礼问题
1、什么是彩礼?汽车led灯10大品牌
答:彩礼是指根据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的给予对⽅的聘礼、嫁妆等。
2.结婚不成,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答:当事⼈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民法院应当予以⽀持:
(1)双⽅未办理结婚登记⼿续的;
(2)双⽅办理结婚登记⼿续但确未共同⽣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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