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履职积分考评办法
为了增强委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市政协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推进政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根据《政协章程》等有关规定,参照省、**市政协做法,结合我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考评工作应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简便易行、考实考准、激励先进的原则。
二、考评内容
根据政协委员履职要求,结合政协工作实际,考评内容主要分为五个方面:(1)参加政协会议情况;(2)参加政协活动情况;(3)撰写提案情况;(4)反映社情民意情况;(5)撰写文章和宣传稿件情况。
政协会议2022时间三、考评评分标准
注:(1)委员如果联名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只给排名第一的倡议人计分;(2)以集体名义上报政协并被采用的文章及稿件,如果政协委员是主要撰稿人,给予计分。
四、考评方式及要求
1、政协委员年度计分考评时间,自每年市政协全委会议开始之日起,至次年政协全委会议开始前止。
2、建立委员年度履职档案,如实记载委员有关资料,档案记录和管理由市政协办公室委员联络科负责。
3、全委会议考勤登记,由大会秘书处负责;常委会议和市政协组织的其他会议考勤登记,由市政协办公室委员联络科负责。
4、参加“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及界别、镇(园区)委组其他活动,由活动召集人负责登记,并于每次活动结束后10天内报市政协办公室委员联络科备案。
5、委员个人以政协委员身份受邀参加的其他活动,由其本人于每次活动结束后10天内报市政协办公室委员联络科备案。
6、每年对考评总分在前30名的委员,被评为年度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政协委员中,常委与委员结构比例由市政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予以通报表彰。
7、每年10月份,市政协办公室将对年内考评总分在后30名的委员,进行书面督促提醒。连续两年在后5名的委员,劝其辞去政协委员职务。
8、市政协机关驻会的政协委员(包括市政协各位主席、秘书长、各委室负责同志、离任主席)不纳入本办法考评范围。
本办法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行,并由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负责解释和具体实施。
政协委员履职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奉贤区政协委员履职的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强化委员履职责任和担当,不断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政协章程和奉贤区政协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精神,制定2022年度委员履职考评办法。
一、考评原则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定性与量化相结合的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地考核评价区政协委员在任期内的履职实绩,促进委员为国履职、为民尽责。
二、考评对象
全体区六届政协委员
三、考评内容
1.出席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
2.参加区政协组织的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等会议,学习培训考察、视察调研、委员讲堂、委员读书、服务界别众等活动;
3.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以及全体会议期间大会发言、专题会议发言材料;
4.参加区政协专委会活动;专委会活动组织有力有序、规范高效。
5.参加区政协界别活动;界别活动站机制健全,并开展常态化运作。
6.参加区政协委员联络组、政协工作联络员活动;委员工作室机制健全,并开展常态化运作;
7.受区政协推荐参加特约监督员活动、听证会以及区委、区政府其他专题会议活动;
8.撰写政协理论研究文章、新闻宣传稿件、文史资料等,宣传“奉贤政协”信息;
9.获得政协系统荣誉、参加政协系统社会公益活动等;
10.参加其它有关政协的活动。
四、考评标准
区政协委员年度履职情况实行量化考核,最终得分为履职基本分、履职奖励分之和。【具体见《2022年度奉贤区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评分标准》】
(一)基本分项目(100分)
1.委员出席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出席常委会会议(50分)
以半天为单位记1次,缺席会议给予扣分,分值扣完为止。2.委员参加区政协组织的活动(20分)
闭会期间,每位委员每年至少参加4次区政协组织的活动(包括常委参加常委会会议);以半天为单位记1次,缺席会议给予扣分,分值扣完为止。其中半天以上的集中学习培训等活动不计入此项,作为奖励分项目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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