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政协会议2022时间【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4.18
∙【字 号】阿行办发〔2022〕22号
∙【施行日期】2022.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的通知
阿行办发〔2022〕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工作部门、地直各单位:
《阿勒泰地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已经行署2022年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18日
阿勒泰地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
为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2号)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持续优化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动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科学制定202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力争做到“应联尽联”,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实现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全覆盖。二是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抽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共享运用。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牵头单位: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地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严格“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地区和县(市)检查覆盖率不低于企业总数或项目总数的30%。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全面分析查处的事项,出房地产领域监管盲区和漏洞,制定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政策,提升防风险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阿勒泰银保监分局
3.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整治行动。由地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协调各县(市、景区)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等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建立长效机制,共同打击非法营运现象。创新执法方式,利用公安卡点、收费站等监控系统,重点排查被举报车辆,有针对性地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牵头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4.落实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督促地区各基础电信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深化“携号转网”业务规范办理,不得为“携号转网”业务擅自增设办理条件、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行为。加强宣传引导,让消费者更加深入了解“携号转网”政策和流程,做到透明规范,建立可信赖的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对“携号转网”中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管理办公室,中国电信阿勒泰地区分公司、中国移动阿勒泰地区分公司、中国联通阿勒泰地区分公司
5.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依法查处口岸区域企业借疫情防控乱收费、乱涨价行为;依法查处个别企业利用政府指定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形成的市场优势地位,出现的只
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行为。进一步督促各口岸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加强清单动态管理,指导有关单位规范收费公示,确保清单之内有依据、清单之外无收费。
牵头单位: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外事办公室、吉木乃口岸管理委员会、塔克什肯口岸管理委员会、红山嘴口岸管理委员会,阿勒泰海关、吉木乃海关、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塔克什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吉木乃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塔克什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吉木乃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
6.开展口岸收费专项清理整顿。一是重点检查口岸停车、监护、检验、查验收费和服务行为。二是重点对检疫处理以及在检验查验过程中必须发生的过磅、吊机、开箱、掏箱、仓储等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三是重点对进出口业务代理和货场等企业收费行为进行治理规范。
牵头单位: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外事办公室,吉木乃口岸管理委员
会、塔克什肯口岸管理委员会、红山嘴口岸管理委员会,阿勒泰海关、吉木乃海关、红山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塔克什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吉木乃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塔克什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吉木乃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
7.加快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一是全面归集共享涉企信用信息,向企业监管部门推送企业信用信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管理规范的诚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各类问题较多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实行企业监管分类分级。二是鼓励引导企业主动聘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评价,通过信用体检发现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价报告作为衡量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依据。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对诚实守信企业从银行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等方面进行支持。四是将全地区企业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牵头单位: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信访局、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阿勒泰地
区中心支行、阿勒泰银保监分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等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认真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厘清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清、情况明。每季度排查一次本地区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的典型案例进行全地区通报,坚决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
牵头单位: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地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地县两级政府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二是大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对供水、供气、供暖、供热、医疗、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调查。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政策措施清理长效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对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告进行网上抽查,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及时进行清理和规范。
牵头单位: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司法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10.建立地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度。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建立地区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机制,聘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无党派人士、社会组织负责人、律师、市场主体代表、城乡居民代表担任义务监督员,人数不少于200名(其中阿勒泰市30人、布尔津县30人、哈巴河县25人、吉木乃县20人、福海县25人、富蕴县30人、青河县25人、喀纳斯景区5人、地区本级10人),加强对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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