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性经济补偿⾦该如何计算个⼈所得税
个⼈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次性补偿收⼊(包括⽤⼈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其收⼊在当地上年职⼯平均⼯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征收个⼈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所得税。
按照我国《》、《》中的规定,在⼀些情况下⽤⼈单位需要⽀付给劳动者⼀次性。⽽这作为劳动者收⼊的⼀部分,也是需要交纳的。那此时⼀次性经济补偿⾦该如何计算呢?⼩编马上在下⽂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次性经济补偿⾦该如何计算个⼈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与⽤⼈单位取得的⼀次性补偿收⼊征免个⼈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件规定,个⼈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次性经济补偿收⼊、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法计算缴纳个⼈所得税:
1、个⼈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次性补偿收⼊(包括⽤⼈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其收⼊在当地上年职⼯平均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所得税;超过的部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因取得经济补偿⾦征收个⼈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所得税。即可视为⼀次取得数⽉的⼯资、薪⾦收⼊,允许在⼀定期限内进⾏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取得的⼀次性经济补偿收⼊,除以个⼈在本企业的⼯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的⽉⼯资、薪⾦收⼊,按照税定计算缴纳个⼈所得税。个⼈在本企业的⼯作年限数按实际⼯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领取⼀次性补偿收⼊时按照国家和地⽅政府规定的⽐例实际缴纳的、费、基本费、费,可以在计征其⼀次性补偿收⼊的个⼈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次性安置费收⼊,免征个⼈所得税;
4、个⼈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已缴纳个⼈所得税的⼀次性经济补偿收⼊,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资、薪⾦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次性经济补偿⾦个税应注意什么问题
1、关于⼯资所得个税与经济补偿⾦个税是否合并计算的问题
劳动,员⼯⼯资所得与经济补偿⾦所得应当分别计算个⼈所得税。
2、关于因所取得的经济补⾦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终⽌,企业也需要向员⼯⽀付经济补偿⾦。对于员⼯因劳动合同终⽌所取得的经济补偿⾦的个税计算⽬前国家税法尚没有特别的规定,经向税务局了解,税务局的答复是:在国家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员⼯因劳动合同终⽌所取得的经济补偿⾦的个税计算不享受员⼯因劳动合同解除所取得的经济补偿⾦的个税计算的优惠待遇,应当按照所取得的经济补偿⾦数额根据国家《》的规定征收个⼈所得税。
3、关于员⼯因取得的经济补偿⾦
对此国家⽬前亦没有特别之规定,税务局的答复是:在国家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员⼯因竞业限制取得的经济补偿⾦根据国家《个⼈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个⼈所得税。故应当提醒员⼯的是,如果员⼯希望⼀次性取得竞业限制补偿⾦,则其个税交纳的可能较多,如果分⽉领取竞业限制补偿⾦,则个税交纳的相对较少。
⼀次性经济补偿⾦与劳动者的⼯资收⼊,其实还是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虽然这⼆者都是需要交纳个⼈所得税,但具体的法律规定却是不⼀样的。⽽在计算⼀次性经济补偿的个税时,当事⼈还有不清楚的地⽅,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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