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工作制度
【篇一:组织人事工作制度】
组织人事工作制度
1、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用条例》,在用人上做到“公平、公正、
公开、择优。”
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局工作人员的
招聘、录用、考核、调配、职务任免、职称评聘、技术工人等级考核、技术职称申报和干部职工退休、辞职、辞退、以及出国(境)人员的政审等工作。
3、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条件成熟的岗位适时推行中层职位竞争
上岗、中层干部聘任制、任期制,制订中层干部任职条件及年龄要求,形成中层干部队伍能上能下、科学管理的奖惩和激励机制。
4、 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工作,定期组织本系统干部
职工参加学习教育和岗位培训。每季度对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5、 认真做好本局老干部工作,加强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定期召开座谈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适时组织退休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
6、 按照市有关部门要求,认真做好本局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
及其他团工作。
7、 根据市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局系统党务工作、团工
作、劳动工资、人事工作档案的管理,和党务统计、劳动人事统计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各组织劳动人事档案资料,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确保万
无一失。
【篇二: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二○一二年八月
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招聘管理................................................................2
第三章 培训管理................................................................4
第四章 薪酬福利管理........................................................5
第五章 考勤管理................................................................9
第六章 离职管理..............................................................13
第七章 附 则....................................................................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组织人事的开发与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和高度团结的队伍,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保证为委员会及下属企业的快速发展和高效运作提供良好的组织人事平台,使员工的聘用、变动、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有章可循,依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委员会及下属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法令外,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委员会及下属企业聘用的人员及劳务工。所有员工应当享有本制度中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3、委员会及下属企业对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组织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书》、《保密协议书》,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4、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制定组织人事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聘用、解聘、辞职、辞退等各项手续。
第三条 组织人事开发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内容包括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福利管理、考勤管理和离职管理。
第二章 招聘管理
第五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时,由各用人部门提交《聘用员工申请表》,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分管秘书长批准后,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具体招聘。
第六条 招聘原则: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荐、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七条 员工的聘任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正式聘任。下属企业自主招聘,报委员会组织人事部审批备案,对于不符合委员会用人制度的聘任,一经发现将做出
严肃处理。
第八条 用工一律实行合同制,由组织人事部按程序审核、报分管秘书长批准后签订。
第九条 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组织人事部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十条 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一)部门负责人(正、副)及下属企业负责人的选拔任用严格按照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决定、公示、上报的基本程序进行,由秘书长、分管秘书长、组织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参加面试,通过后由组织人事部上例会研究决定聘任。
任职条件:
1、职位空缺;
2、具备任职所需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及组织领导能力;
3、拟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拟任正科级职务的,应有两年以上副科级经历;拟任副科级职务的,应有三年以上科员经历,年龄一般应在27岁以上 ;
5、大专以上学历。
(二)部门员工,经用人部门考核,组织人事部审核,分管秘书长批准后,由组织人事部聘任。应聘人员应填写《员工应聘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学位证书、驾驶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4、上一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5、健康体检表;
6、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审查表;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张。
第十一条 被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通知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二条 员工调配的原则:
先在本部门、本企业内部调整;本部门、本企业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分管秘书长批准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聘程序招聘。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反党、反社会、参加组织的;
2、被通缉、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3、服食或有其它不良嗜好的;
4、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的;
5、思想不良,品德败坏,被以前就职单位开除的;
6、挪用公款,或贪污有案的;
7、未向组织人事部提供真实、完整的学业、身体等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岗位考核合格,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试用部
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交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分管秘书长批准。
第十五条 员工与组织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书》、《保密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十六条 试用人员品行不良,或工作无成绩,或违纪的,或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组织人事部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聘。试用未满一月者,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十七条 组织人事部为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将定期与不定
【篇三:组织与人事管理制度】
组织与人事管理制度
1.目的
1.1合理优化公司组织结构,保障员工的队伍素质水平,确保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
1.2监督管理各部门的人事任免及部门定岗定编定员工作。
1.3规范员工入职、异动、离职手续流程。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人力资源规划、部门定岗定编;班组长以上干部的人事任免、非计件岗位的定员;公司员工入职、调动、离职管理。
3.相关制度
3.1《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3.2《薪酬管理制度》(津贴管理办法)
3.3《管理权限与有关业务审批流程》
4.管理职责
4.1总裁办(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架构调整、部门定岗定编定员、人事任免、员工入职调动离职的归口管理部门。
4.2总裁办(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公司各层架构调整方案,审核干部任免名单并报送执行副总裁/总裁批准,发放任免通知,审核各部门定岗定编定员并报送执行副总裁/总裁批准,管理员工入职、调动、离职等人事工作。
4.3公司各部门负有配合总裁办(人力资源部)做好干部任免的申报推荐、定岗定编定员的建议以及教育员工正确办理入职、调动、离职等手续。
5.管理原则
5.1统一归口管理原则。任何班组部门等架构的调整、岗位或编制的增减、干部职位的变
动都须向总裁办(人力资源部)提出,并报送执行副总裁/总裁审批;任何部门任何人无权随意调整架构、增减部门岗位编制、无权随意任免干部、无权随意定员。
5.2宁缺勿滥原则。各部门对缺岗缺编有权推荐人员,但总裁办(人力资源部)须严格按用人标准把关,如无合适人选宁缺勿滥。
5.3亲属回避原则。无任是干部任免还是部门定岗定编定员,直接亲属之间不得是上下级关系、不得在同一部门内工作。
6.管理流程
6.1.组织架构确定
由总裁办(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的需要,拟订初步的“公司架构方案”交与各部门讨论,讨论结果提交公司总裁办(人力资源部)公会研究形成决议,由总裁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编制新架构文件报执行副总裁/总裁审批。
6.2人力资源规划
6.2.1定岗、定编、定员:各部门根据审批的最新架构提出“定岗定编定员”申请,总裁办(人力资源部)负责与部门领导协商,编制“定岗定编定员方案”,并报执行副总裁/总裁审批。原则上各部门岗位定员须按用人标准优先考虑原有员工。
6.2.2人员需求计划
各部门根据经营发展目标、人才流动及工作需要在每年12月30日前或公司架构变化时提出“人员需求计划”(表1)报总裁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
6.2.3人员增补
6.2.3.1非计件人员增补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表2)干部人事制度
a) 补员增员定义:增员指在原人员架构编制基础上再增加岗位编制并招聘员工,补员是指在不增加岗位编制的基础上。
b) 审批权限:
增员审批:部门部长提出→主管总监→总裁办(人力资源部)→执行副总裁/总裁。
补员审批:车间主任/主管→部门部长→主管总监→总裁办(人力资源部)→执行副总裁/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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