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园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最新)
干部人事制度关于推进园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最新)
为推动我县园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创新,建立灵活高效、配套完善、协调有序的体制机制,更好的促进园区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园区改革创新开放发展的实施意见》(X发〔X〕2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园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活力、激发动力,破除制约园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形成用人制度科学化、履行职责契约化、考核评价标准化、薪酬分配绩效化,搞活收入分配,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效能、科学统一的原则。按照“小机关、大服务”的管理理念,构建“大部制”扁平化管理模式,科学设置岗位机构,准确明晰权责,实现高效运行。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民主公开贯穿于选人用人的全过程,打破身份、资历限制,全面推行岗位竞聘制度,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
(三)坚持绩薪一致、业绩优先的原则。以能力评价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依据,让收入与贡献挂钩,科学设立绩效工资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
(四)坚持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分层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导干部职工端正态度,参与改革,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工作平稳有序、事业持续发展。
三、实施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食品园区、商贸物流区行政事业在编在岗人员、组织人社部门安排到园区工作的人员。长期病假、事假和旷工的,参照《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四、实施内容和措施
(一)转换用人机制,实行全员聘任制度
1.构建“大部制”机构。各园区班子成员按照县编办核定和县委组织部任命过渡到岗到职,分
别设置大部制机构。新材料产业园区、县经济开发区分别设置党政服务部、投资促进部、行政审批部、规划建设部、经济发展部、环保安监部、财税金融部;食品园区设置党政服务部、投资促进部、规划建设部、经济发展部、环保安监部、财税金融部;商贸物流区设置党政服务部、投资促进部、规划建设部、市场运营部、环保安监部、财税金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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