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0.04.28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应用, 提升就业创业工作质量, 提高办事效率, 我们制定了《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应用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
:81118031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8日
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应用工作方案
为做好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市的推广应用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提高众和企业办事效率和就业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以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核心业务
线推广应用和业务数据库建立完善为重点,实现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全部应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网上经办、就业统计数据通过系统生成、历史数据信息全部入库,不断提升我市就业服务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内容
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核心业务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广应用。
长春分类信息 (一)就业失业登记模块推广应用
1.就业登记
具体任务:网上和服务窗口同时受理劳动者就业登记。通过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口合一”登记系统业务协同及数据共享,依托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今年单位就业人员、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员进行就业登记。由街道(乡镇)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今年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登记。
时间安排:5月1日起,全市全部实现系统经办,通过系统生成报表和实名制台账。
责任单位: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城镇就业处,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就业服务局)
2.失业登记
具体任务:网上和服务窗口同时受理失业登记,通过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实名登记录入管理失业人员信息,按照登记人员需求打印《就业创业证》。对上年结转的登记失业人员,整理迁移历史数据信息,对所有失业人员就业去向跟踪到位、服务到位。
时间安排:4月20日起,全市全部实现系统经办,普遍将信息录入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市场建设处,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就业服务局)
3.企业动态监测
具体任务:动态监测企业用工情况,形成分析报告。
时间安排:系统已经上线
责任单位: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市场建设处,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就业服务局)
(二)农村就业管理模块推广应用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具体任务:将农村转移就业人员的转移方式、就业形式、务工行业、工作地点和工资性收入等基本情况,如实录入信息系统,实施实名动态管理,通过系统产生统计数据。
时间安排:12月末前,全市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录入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农村就业处,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就业服务局)
5.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具体任务:对实现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全面了解创业基本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如实录入系统,实施实名动态管理。将返乡创业基地基本情况、扶持企业和农户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信息,如实录入信息系统,定期了解有关情况,实施动态管理。通过信息系统产生统计数据,并与统计报表数据核对保持一致。
时间安排:5月1日起将信息录入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农村就业处,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就业服务局)
6.劳务输出
具体任务:将全市劳务经纪人基本情况、带动就业情况如实录入系统,实施实名动态管理。将全市劳务输入基地基本情况、吸纳务工人员情况如实录入系统,定期了解有关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时间安排:5月1日起,应用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农村就业处,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就业服务局)
7.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具体任务:网上和窗口同时受理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申请和年审;受理培训机构开班申请(备案),通过系统记录培训有关情况,对培训学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审核培训学员证书,登记培训学员就业去向等情况;受理培训补贴申领。即时将以上信息如实录入系统。将劳务(农技工)品牌情况和带动就业情况录入系统。
时间安排:5月1日起,全市全部实现系统经办,普遍将信息录入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农村工作处,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就业服务局)
8.就业扶贫管理
具体任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贫困人口状况、就业创业状况、就业创业培训意愿、接受就业服务情况和接受技能创业培训情况、培训后的就业和创办企业情况,即时将以上信息如实录入系统。
时间安排:4月15日起,全市全部实现系统经办,普遍将信息录入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农村工作处,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就业服务局)
(三)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援助模块推广应用
9.公益性岗位管理
具体任务:将历年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单位自然情况、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等信息整理
迁移至系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转岗、退出等情况,即时录入系统,实施实名动态管理。对服务窗口受理的以上业务,即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适时公示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
时间安排:5月1日起,将公益性岗位目前在岗人员数据信息录入系统;将历年人员数据信息整理迁移至系统,并开始经办业务。
责任单位: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城镇就业处,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就业服务局)
10.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援助
具体任务:网上和窗口同时受理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即时将信息如实录入系统。对上年结转的就业困难人员,整理迁移历史数据信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即时通过系统记录相关情况,动态管理就业困难人员。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