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处置体上访问题快速反应机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处置体上访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2.11.05
【字 号】
【施行日期】2002.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
和完善处置体上访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维护省政府机关正常秩序,妥善做好众到省政府机关上访接待工作,有效解决众上访反映的实际问题,从根本上减少众越级集体来省上访,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吉发[2002]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置众上访问题维护省政府机关正常秩序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2]1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处置体上访问题快速反应领导机制
  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要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处置体上访问题的快速反应领导机制的指示,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各中、省直部门和单位要有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一个职能处室专门处理与本部门相关的信访事宜,把责任落实到人。各市州政府也要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确定一名副市(州)长、一名政府副秘书长和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有关工作,从而形成一个中直、省直到各地区相对固定的快速联系的领导体系。长春分类信息
  (一)领导机构。
  组 长:矫正中 省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骆德春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力 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信访办主任
  高金祥 省纪委副书记
  秦利明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新华 省信访办副主任
  高 静 省政府首席法律顾问
  省直部门成员:
  秦利明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新华 省信访办副主任
  马适训 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
  李文财 省司法厅副厅长
  乔 斌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张光霁 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醒民 省经贸委副主任
  贾 涛 省农委副主任
  金 华 省民委主任
  任学真 省外经贸厅纪检组长
  王青逯 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贵锋 省煤炭局副局长
  王福祥 省政府机械行管办副主
  任曲长文 省政府建材行管办副主任
  高尚义 省政府冶金行管办副主任
  王明海 省社保公司副总经理
  宋洪涛 吉林森工集团副总经理
  市州政府成员:
  长春市:田中林 副市长
  于海河 市政府副秘书长
  XXX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林生 市信访办副主任
  吉林市:曲国良 副市长
  孙志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继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晶 市信访办主任
  四平市:赵洪兴 副市长
  候国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段广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冠中 市信访办副主任
  辽源市:王洪启 副市长
  梁云启 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剑波 市公安局局长
  夏秀云 市信访办主任
  通化市:高继泰 副市长
  房维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永淳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明剑 市信访办副主任
  松原市:XXX 副市长
  金国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铁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 杰 市信访办主任
  白城市:李守田 副市长
  孙延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德魁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家敏 市信访办副主任
  白山市:尹国权 副市长
  高增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凤山 市公安局局长
  丁吉发 市信访办副主任
  延边州:李洁思 副州长
  李哲雨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忠勤 州公安局副局长
  许宝利 州信访办副主任
  领导机构下设日常接待、应急处置、督查三个组:
  日常接待小组成员:李新华 省信访办副主任
  肖树林 省信访办来访接待处处长
  张学华 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处长
  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秦利明 省公安厅副厅长
  侯国财 省政府机关保卫处处长
  可维国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XXX 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成员:高金祥 省纪委副书记
  孙启荣 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付明升 省信访办案件督查处处长
  (二)责任分工。
  1.省信访办在省政府机关门前设立的值班室和接待室,具体负责到省政府上访众的接待工作;省公安厅负责指挥、调度维护省政府机关信访秩序的警力部署;省政府机关保卫处
具体负责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省信访办和公安部门做好上访众的疏导和依法上访的协调;武警中队要认真履行警戒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2.发生个人或小规模到省政府上访事件时,省信访办的值班干部要主动将上访众引导到省信访办或省政府机关门前信访接待室予以接待和协调。发生大规模的体到省政府上访事件时,省信访办的领导要到现场接待,或引导上访众到省信访办予以接待,并通知有关市州政府和中、省直有关部门派人来处理问题。有关市州政府或中、省直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主管领导同志必须及时到省政府或省信访办,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直至上访问题处理完毕,上访众顺利返回为止。3.从现在起到十六大结束,各市州要实行信访值班制度,中、省直涉访重点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值班,负责接待处理本地、本部门众上访问题。
  二、切实加强众越级集体到省政府上访预测预报工作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并完善自上而下的众上访信息的预测预报快速反应机制。发现众越级集体到省政府上访动向,要迅速将详细情况(上访人所在单位或地址、人数、上访要求、处理情况)报省信访办和省公安厅。省信访办、公安厅要尽快核实查清有关情况,
并及时向省政府值班室和有关领导报告。(二)由省政府值班室根据信息中反映的有关情况,通知相关地区、部门或单位的有关领导做好防止众越级集体上访的控制工作,认真了解情况,听取众意见,做好接待处置工作,竭力使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三)一旦发生众越级集体到省政府上访,涉事单位领导要跟随上访众做好劝返工作,力争回原地解决问题。中、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市州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众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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